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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墅霸地上訴遭駁回

路環竹灣豪園一幢別墅佔用山坡地進行非法擴建,今年二月被工務局勒令清拆加建部分後,業主以拆卸工程影響整體建築物安全為由,向中級法院提出上訴,圖保留加建部分,最終被駁回。法院指上訴人以摧毀民署所建造的設施和危害該處環境的方式佔用政府公地,如政府不勒令清還土地,將完全違背公共利益。
    無視禁施工令
    被法院駁回的個案涉及竹灣豪園一幢別墅旁的土地及山坡,土地工務運輸局稽查人員巡查時發現,有人將該幢原為三層高別墅非法向上擴建,當時已發出禁止施工令要求停工。工務局表示,局方人員事後多次到現場調查,發現該非法工程並未停工,反而大肆興建。工務局比對地籍資料後,證實有人在擴建過程非法霸佔附近的政府土地,建造一幢超出原規劃高度的五層高建築物,並破壞山體闢作私家花園。工務局指由於佔地人並未遵守政府警告,工務局提起程序刋登預審告示,並於今年二月刋登最終決定告示勒令清還土地。
    展開程序期間,佔地人提交書面答辯,聲稱別墅旁的土地及山坡屬其已獲政府批給的範圍,認為拆卸加建的建築物將會影響到整體結構及造成難以彌補的損失。工務局認為與事實不符,其當時的書面答辯遭政府駁回。佔地人又向中級法院提起上訴,但最終亦被法院駁回。
    中級法院指出,上訴人一方面以安全為由佔用該土地,另一方面指假如進行拆卸,即完全拆卸其整個物業。但法院認為,佔地人當時並非以安全為由,在上述政府土地興建僭建物,而是故意在政府土地加建其住宅的組成部分,並創設不能拆卸的事實。在現今建築技術發達的情況下,不相信上訴人所謂的不可能拆卸在政府土地上已興建的僭建物,即使該僭建物已成為其物業的組成部分。
    須拆卸僭建物
    由於土地工務運輸局已先後兩次着令佔地人拆卸有關僭建物,加上有人私自破壞民署所建造的設施和附近環境後展開工程,法院認為如政府不勒令清還土地,將完全違背公共利益。因此,中級法院不批准有關行為之效力終止申請。
    工務局對中級法院的判決表示歡迎,強調佔地人必須配合政府自行騰出土地、拆卸和遷離土地上的僭建物,並將土地歸還政府,否則政府將採取跨部門行動清拆非法建築物及收回土地。

人心不足蛇吞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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