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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新聞] 海關檢32公斤走私禽肉

海關檢32公斤走私禽肉




海關檢獲的走私鮮雞隻


水客將攜帶物品放置於地上等待僱主拿走
    海關檢32公斤走私禽肉

    【本報消息】海關訊:針對一些未經檢疫的肉類流入澳門,澳門海關行動管理廳關員於昨日分別緝獲兩宗非法進口已宰雞隻和豬內臟案件,共檢獲卅二公斤,一男一女收集者被邀往海關總部協助調查。
    昨日早上海關行動管理廳關員在關閘外圍對水客進行監視行動,在上午八時左右,發現有數名水客所攜物品有異。因此,海關關員尾隨其後,發現有關水客把攜帶回澳的數袋物品分別放置於騎士馬路彩虹苑商場附近地下或華大新邨第一街附近地下。約九時,一男一女分別整理有關物品準備離開時,海關關員採取截查行動,檢獲一批未經檢疫的已宰鮮雞隻、豬內臟和鮮宰魚頭等物品。
    經調查後,該名男子承認從事飲食工作,並以每隻雞以三元作酬勞,要求水客將由拱北舊市場中買得的已宰鮮雞隻帶回本澳,供其使用;而該名女子為一名流動小販,承認每袋物品以五至六元給水客作酬勞,將未經檢疫的豬內臟和鮮宰魚頭帶回澳後,再於本澳各處售賣。海關以《對外貿易法》起訴兩男女,如罪名成立,最高可被判罰款十萬元。
    海關呼籲市民發現有食肆購買來歷不明的肉類、家禽作為食材,或懷疑非法肉類收集點時,應作出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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