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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大(南區)幼兒園告知家長提前放學、放假
家長11點就來接孩子回家
昨日上午9點多中大(南區)幼兒園家長們就收到學校發來的短信通知,告知家長們中午就可將孩子接回家。11點左右,幼兒園門口就已經有不少爺爺奶奶們在等著接孫子孫女了。
11時40分許,孩子們吃完午餐放學。幼兒園的安保人員守在門口仔細查看家長們手中接孩子的卡,然後逐一放行。多位同來的家長也只被允許一位進入園內接出孩子。而在幼兒園門口不足5米的地方,也有三四位中山大學校內的安保人員在警惕經過的每一位行人和往返家長,遇到陌生面孔就會上前詢問了解情況。
據幼兒園成園長介紹,目前幼兒園的安排是家中有大人陪伴小孩的可以將孩子接回家,不用再來幼兒園上課。
同時,幾名輔警將印有歹徒頭像的資料拿來交給幼兒園老師們,提醒老師們對陌生人多留意。一輔警告訴記者,13日接到湖南省派出所發過來的通知後,14日新港派出所包括民警、協警、輔警等在內的七八十名警力全部出動了,整個中大校園已經布防加強了防控。「遇到可疑人員就會上去盤查詢問。」
廣州市教育局 接到公安消息立即啟動應急機制
廣州市教育局有關人士昨天表示,該局在前天晚上接到公安方面的通報後,立即向各區教育局傳達了有關精神。「不是以文件形式傳達,而是通過Q Q群、短信、電話等方式告知。這是因為教育局跟公安局有聯動機制,有什麼最新消息都能及時通知到位。」
昨天下午5時50分左右,廣州市教育局在其官方微博發布聲明:1月13日深夜,市教育局收到市公安局關於「因對當地拆遷賠償不滿人員來穗欲對校園采取過激行為」的情況通報,14日一早,市教育局立即將情況向各區縣教育局及局屬學校通報,並啟動應急機制,要求學校(幼兒園)加強校內安全巡查和校門口安全防範工作,同時按照內緊外松原則,保持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請大家提高自我保護意識,不必恐慌。
海珠區教育局 接市裡安排,才發通知
海珠區教育局有關負責人表示,該消息確實是從該局通知到區裡幼兒園和中小學校的。「我們也是接到市裡的通知。」該負責人告訴記者,下發通知只是要求各校加強防範,其實每所學校都有自己的緊急安全預案。首先,現在正值各校放假前夕,按照要求,每校都會請法制副校長給師生上一堂假期安全課,包括不要隨便跟陌生人說話,與家長外出時注意安全等;同時,海珠區每所學校都裝了監控器,並且與學校所在轄區的派出所有聯網,而派出所的警務人員在上下學時段,都會不定期地加強學校周邊的巡邏。
「揚言驚魂」時間表
2012.12.28
湖南郴州汝城縣,曹再發名下一棟3層自建居民樓被當地高速公路施工方強行拆除。
2013.1.11
曹再發與其姐夫及一名同鄉駕駛一輛小車從汝城縣出發到達廣州。隨後其給汝城相關部門發送消息,聲稱如果相關賠償不落實一切後果自負。
2013.1.12
汝城相關部門工作人員趕到廣州與曹再發協商未果,曹再發離開所住賓館。汝城相關工作人員將情況通報給廣州警方。
2013.1.13
曹再發給汝城縣公安部門相關人員撥打電話,聲稱如果再不落實賠償款項,將在廣州校園制造血案。當天晚上,廣州市教育局在系統內部傳達來自公安方面的信息通報。
2013.1.14
廣州市海珠區教育局向轄區內各級教育單位發布緊急通知,有家長將通知轉發微博,一時引起全城驚恐。
2013.01.14
曹再發在南都記者勸說下,傍晚時分向廣州警方自首。
話題 廣州教育系統公布公安預警信息引爭議
昨日,一條由教育系統公布出的公安預警信息在網上引起軒然大波,一時間引來眾多網友熱議,預警信息如此發布是否合適成為大家討論的焦點。
網上一篇報道稱,有要求匿名的當地公安系統人士批評教育系統將消息公之於眾的做法「很不得當」。他表示,此舉已經引發社會恐慌,目前已有媒體介入,但這件事情本身「極有可能是當事人自己在制造話題,試圖通過這樣的方式引發對自身遭遇的關注」。
這一觀點,在網絡引起不少網友質疑———人們對自己可能面對的危險沒有知情權嗎?「廣而告之」不對嗎?
諫 反恐專家:應該首先解決危機源
昨天,反恐安全專家、中國現代國際關系研究院研究員、安全與軍控研究所所長李偉接受南都記者采訪時表示,對於可能危及公共安全的問題,應該從兩個方面著手,一是加強對可能危害公共安全的人的控制,二是對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員的保護措施。
對於向社會通報,李偉認為是一個比較復雜的問題,通報對防止公共安全未必能夠產生關鍵性的作用,甚至還可能激化,還是應該首先解決危機源。即使發布通告,也應該向一些相關人員發布,而不是整個社會。
贊 媒體人:威脅事件,民眾必須知情
但廣州知名媒體人馬志海與很多網友觀點相同,認為當恐嚇、威脅事件將要發生時,民眾不僅有權知道,而且是必需知道的。因為官方不公開信息會讓大家更加恐慌、對他們內心所猜測的擔憂更深信不疑。我看到今天的微博,全部都是媒體的消息,廣州警方到下午5點才發布官方信息。民眾需要知道官方在干什麼,需要知道警察正在做哪些努力才會有安全感。
彈 律師:發給家長或引發恐慌
廣東大同律師事務所的朱永平律師認為應分清內部傳播及外部傳播的界限,尤其當涉及公共安全。他認為此次事件,湖南當地派出所在接收到當事人發出的帶恐嚇性質的信息後,第一時間通知廣州市警方,屬內部傳播,亦屬職責。廣州公安再將此信息發布給海珠區教育局,教育局將警告傳達給各院校亦是合情合理。但到昨日早上,關於湖南男子揚言制造血案的信息再發布給各學校以至於家長,則是不必要,甚至會造成社會恐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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