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UID
- 27236
- 帖子
- 1001
- 主題
- 657
- 精華
- 0
- 積分
- 2324
- 金錢
- 18515
- 閱讀權限
- 50
- 在線時間
- 166 小時
- 註冊時間
- 2012-12-22
- 最後登錄
- 2024-5-3
|
誰的責任?
實際上,毛澤東敢於如此所為的獨特優勢,就在於由劉少奇最先擎起的「毛澤東思想」這面大旗。
上述共產黨在進行內部的權力鬥爭時,沒有公開的、制度化的既定政治程序。但是,這並不等於說共產黨內部的權力鬥爭毫無遵循。從各國共產黨內部權力鬥爭的歷史看,在黨內權力鬥爭中的勝出者,無不是其意識形態的忠實體現者。
而正是意識形態的至高無上性,為那些按照一般政治倫理標准衡量過於殘酷的黨內權力鬥爭方式,提供了合理性以及正當性的支持。權力鬥爭的勝者,一定要申明其擁護、遵循和代表那個支撐黨的意識形態;權力鬥爭的失敗者,也一定被冠以反對、違背和篡改了黨的意識形態。
因此,黨的意識形態,是黨的政治權力正統性的根據所在。在蘇共二十大上,「在赫魯曉夫作秘密報告之前,出席會議的大會代表都得到了列寧在1922年12月寫下的‘遺囑’的文本,列寧在這個‘遺囑’裡對斯大林作了嚴厲的批評;還有一份寫於1923年1月的提議撤銷斯大林的總書記職務的附錄」(《人民內部矛盾1956─1957年》第45─46頁)。由此可見,在共產黨內部,如果要剝奪一個人的政治權力,甚或要否定一個人的政治遺產和歷史地位,那麼,都必須將其與黨的意識形態強行剝離。把列寧「遺囑」下發至蘇共二十大代表,就是想證明斯大林絕非列寧主義的合格信徒和忠實執行者。
被各國共產黨公認的共產主義意識形態的鼻祖馬克思和恩格斯,並沒有掌握共產主義運動組織中的實體性政治權力。列寧的早逝,也讓列寧主義附體於列寧之身的時間十分短暫。而實際上,真正規範了列寧主義範疇、對列寧主義做出最「權威」的解釋,卻正是由斯大林在列寧死後做出的。因此,列寧在黨內所掌握的實體性政治權力,也沒有與以其名字命名的「主義」過緊地粘連在一起。
至1945年,劉少奇在中共七大政治報告中提出了「毛澤東思想」以後,共產黨內部的實體性政治權力與共產黨的意識形態的結合就具備了現實而堅實的基礎。以掌握黨的最高政治權力的人的名字,來命名黨的正統意識形態,這就在賦予了這個人的言說以至高無上性的同時,又賦予了其手中的政治權力以意識形態價值的超越性。如此,把黨的意識形態附體於個人,某種程度而言,就等於把這個人化身為了黨的意識形態。正如上述,馬克思和列寧都沒有經歷過這樣的「待遇」(參見《浩劫的來臨1961─1966年》第314─322頁,第448─449頁)。
正是這樣的「附體」,讓毛澤東在黨內的政治地位具有了「神性」。這個「神性」就體現在毛澤東的言說、政策設計、權力與黨的意識形態的緊密結合上。而1945年之後中共所取得的一系列革命成就,不過都是這個「神性」的證明而已。
問題也正在這裡。如果共產黨的事業一帆風順,那麼,不會有人去懷疑這個神祗的靈性。但是,當黨的最高領導人設計、制定的政策在實際中遭遇失敗時,讓其去承擔因此而產生的政治責任,這就不啻讓那個在祈禱中喪失了保佑靈性的神祗去擔當凡間的具體罪錯。在這樣的政治架構中,反對毛澤東制定的政策,反對毛澤東,反對毛澤東思想,反對黨的指導思想,反對黨的意識形態,反對黨,反革命……就都成了一回事情。由此,在黨內政治權力鬥爭中,「戰無不勝的毛澤東思想」為毛澤東奠定了不敗的基礎(參見《大躍進1958─1960年》第299─302頁,《浩劫的來臨1961─1966年》第171─181頁)。
毛澤東作為「毛澤東思想」這個黨的意識形態化身地位的確立,為毛澤東的政策設計賦予了天然的政治正確性和不可置疑性。歷史的吊詭之處在於,正是提出「毛澤東思想」的劉少奇,成了其所打造的這個政治神祗的最大祭品。這也正是麥克法夸爾的不解之處:「劉幾乎肯定從未想到過任何政變,但他卻未作任何抵抗,這確實是很奇特的。相反地,他1966年5月順從地主持了打倒他的主要政治盟友的會議。(《浩劫的來臨1961─1966年》第451頁)」
當然,在這樣的政治架構中,對毛澤東那些在國家政治實踐中已然遭遇到多重失敗的種種政策感到無能為力的,還不止是劉少奇。在黨的意識形態附於毛澤東之身時,那些曾親眼見證過神祗靈性的同志們,看著「這位帶領他們從漫長的革命征途走向勝利的人,現在又以某種捷徑,帶領他們向烏托邦發起了衝刺」的時候,「誰會去提醒作為神的毛說,大自然可以馴服,卻不可被踐踏;人們可以移山,卻不能創造奇跡;政治革命可以在十年或者甚至一天裡成功,但思想革命卻需要幾個世紀」(《大躍進1958─1960年》第314頁)?
正是這樣的「人神」一體,使毛澤東具有了黨內其他任何人所不可能具有的政治優勢。這種政治優勢,是毛澤東發動文化大革命的政治本錢。毛澤東是「毛澤東思想」的化身,「毛澤東思想」是中共黨的指導思想,因此,毛澤東也是中國共產黨的化身。這個政治現實,正是毛澤東發動的文化大革命幾近徹底顛覆了黨的組織結構,但卻能給除他自己以外的所有人扣上「分裂黨」的帽子,以一人之身凌駕全黨之上的根本原因。
這樣的現實,也是中共在日後整理文革瓦礫之時,頗有投鼠忌器之感,難以將毛澤東與作為中共指導思想的「毛澤東思想」徹底剝離,並且要「確立毛澤東同志的歷史地位」,「堅持和發展毛澤東思想」,以及對過去的事情「宜粗不宜細」(引文均見《關於建國以來黨的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的根源。
中共十一屆六中全會關於《關於建國以來黨的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科學地論述了毛澤東思想的基本內容」,把「毛澤東思想」定性為「中國共產黨集體智慧的結晶」;提出要「全面、准確理解毛澤東思想」;還為之確立了「實踐檢驗」的標准;且用「發展」的限制性定語,為「毛澤東思想」的具體內容在今後可能出現的變動留下了通路。
不過,總體來看,只要「毛澤東思想」存在,毛澤東與「毛澤東思想」,就確實具有不可分性。在此,《關於建國以來黨的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以及中共以往采取的政策措施,也並未要改變黨的指導思想以個人名字命名的現像。客觀而言,黨的意識形態、黨的政治權力與黨的領導人在某種程度上的「合體」,可以提高黨的最高領導人的政治地位,增加黨的領導人的正統性和高層政治權力的穩定性。這也是毛澤東之後中共黨的最高領導人需要提出自己獨特的意識形態觀念及其理論,並將其納入至黨章的基本動機。
更重要的還在於,保證毛澤東政治地位的正統性,是保證中共在國家政治中的合法性的需要。文革的災難由「四人幫」、「林彪反黨集團」造成,以及「確立毛澤東同志的歷史地位」、「堅持和發展毛澤東思想」這些舉措,一方面使毛澤東脫身於國家政治責任,另一方面也保證了中共在國家政治中的合法執政地位。
中共執政地位的確保,需要作為其指導思想的「毛澤東思想」;而「毛澤東思想」的存續,又需要確保毛澤東的歷史地位;要確立毛澤東的歷史地位,就必須對過去的事情「宜粗不宜細」;「宜粗不宜細」,才有當下中國大陸文革歷史研究的冷清局面……然而,也正是在這樣環環相扣的制約和限制中,黨對國家應負的政治責任,文化大革命給國家造成的災難,都始終沒有得到細致言說的機會。也正是由於意識形態正統性的緣故,在今日中國,在相當多的人的想像中,文革竟然有了玫瑰色調的魔幻色彩,由此,也才會公然出現「重慶模式」下的政治實踐。
「毛澤東思想」讓毛澤東仍舊站在中共歷史的制高點上。這,也許正應了那句證明毛澤東身在神壇的口號:「毛主席萬歲!」而以文化大革命爆發為止點的《起源》,也正是用「毛主席萬歲」這句耐人尋味的「最高指示」,結束了這三部探討文革發生起源的皇皇大著(《浩劫的來臨1961─1966年》第454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