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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新聞] 老漢涉嫌文革期間被指使殺人 40年後受審

【中新網溫州2月19日電卅記者 趙小燕 通訊員 芮宣】2013年2月18日,浙江瑞安法院刑庭法官上門公開開庭審理八旬老漢邱某於「文革」時期故意殺害洪某一案。

        1967年「文革」時期,醫生洪某因被疑為「探子」,當時群眾武裝組織成員指派邱某,用麻繩將其勒死。為埋屍方便,邱某用鋤銖搗斷屍體下肢,後埋入坑中。2012年7月,離家數十年的邱某在瑞安被抓捕歸案。因該案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瑞安法院未作當庭宣判。

殺人疑犯46年後受審

浙江瑞安市一名八旬老漢被訴在「文革」期間勒死村醫,離家30年返鄉後被抓

【2月27日南方都市報卅記者 高龍】一間房屋坐落在一片竹林邊上,前方留有一扇窗戶。這是浙江溫州瑞安市一座普通的房屋。透過窗欞向內看,漆黑一片。貼著春聯的門緊鎖著,主人邱某不知去向。這是邱某去年7月18日返回老家瑞安市馬嶼鎮篁社村後,村民湊錢給他修的房屋。離家30年後重返,他的老屋早已坍塌成廢墟。


        返鄉6天後,邱某被警方抓獲,當日被取保候審。今年2月18日,邱某在村中接受了瑞安法院的一場公開庭審。在有些久遠的「文革」中,他涉嫌用殘忍的方式殺害了33歲的醫生洪雲科。這名醫生被他在供詞中稱為敵對派系的「偵探」。「犯罪嫌疑人邱某伙同洪萬青用麻繩勒死洪雲科,犯罪嫌疑人邱某還用鋤銖搗斷屍體下肢然後埋入坑中。」瑞安市公安局起訴意見書這樣寫著。因為此案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瑞安法院未當庭宣判。但村裡人普遍認為,這個82歲的老者不會領到重刑。他只剩殘存歲月和不願提及的過去。

        現身時隔30年後,邱某回到了故鄉篁社村。但周圍幾乎沒有人認得他

        2012年7月18日,時隔30年後,邱某回到了故鄉篁社村。但周圍幾乎沒有人認得他。他帶回的,除了鄉音,只有3大袋行囊,裡面是些破爛的被褥和衣服。

        一番周折後,邱某見到了自己的兄弟和兒女。自從當年他撇下孩子離開後就杳無音訊。在他離開時,他的小兒子才14歲。但重逢親人,他仍將過去深埋心裡,緘默不語。人們不知道他這麼多年去了哪裡。「年齡大了想回來。」這是他透露出來的唯一回家理由。

        70歲的村民林兆新說,邱某回來之後,村裡人很好奇。許多人覺得他30多年沒有回來了,都過來說幾句話。邱某臉部變得瘦削,頭發蒼白,走路有些蹣跚,耳朵有點聾。「路上見了人後,多數認不出來,但會說幾句。再多聊的時候他就會擺擺手── 不想談了。」村民林兆新說。

        村頭一棵碩大的榕樹,是極少數他可以辨認的舊物。這棵榕樹在當年他在的時候還是一棵社樹,在節日時樹下會燒香祭拜。如今,只有疲憊的人偶爾在樹下坐坐。

        在這個商品經濟發達的地區,村裡比當年多了幾個眼鏡工廠。田野上是大片金黃的油菜花,更遠處是像水墨畫一般的山巒。那些霧靄籠罩的地方,正是他當年參加「殺戮」的場所。

        武鬥正是在數月的拉鋸戰中,邱某涉嫌參與釀造了慘案

        參加「殺戮」的兩個組織分別叫「聯站」和「聯總」,這是「文革」中溫州瑞安地區武鬥的兩派。邱某屬於「聯站」,這是他的村莊篁社當年多數人隸屬的派別。「聯站」思想偏右,相當於溫州的「溫聯總」。「聯總」思想偏左,相當於溫州的「工總司」。

        1967年七八月,溫州發生了激烈的武鬥,現在繁華的五馬街一帶,經歷了11次火災,兩萬多平米的房屋夷為平地。在武鬥最激烈的8月,「支左部隊」6517部隊開進溫州後,支援「工總司」。「工總司」的對手「溫聯總」被迫撤離溫州,輾轉後退到瑞安等地,與邱某所屬的「聯站」協同作戰。「聯站」需要面對軍隊和「聯總」的攻擊。正是在數月的拉鋸戰中,邱某涉嫌參與釀造了慘案。

        農歷三月的一天,在篁社的稻田裡,村民林兆新目睹了一次武鬥追擊。那是「聯總」的人追「聯站」的人。武鬥者有著怪誕的武器組合,少數人拿著機槍和老式三八式步槍,多數人拿著長矛。「聯總」的追擊者有幾百人。在一片響徹山坳的喊殺聲中,「聯站」的數十人逃到了石垟村的山上。在那裡,「聯總」的人打死了「聯站」的頭頭吳治勝,一個以前的老師。

        瑞安市洪氏宗親會會長洪仕弟在武鬥時年僅13歲,在家務農,學校都關門了。打鬥的晚上,他看到遠處山上面的天都紅了。

        命案邱某隨後與洪萬青一起,涉嫌對33歲的洪雲科施以致命傷害

        1967年12月,「聯站」的人處於守勢。一天,「聯總」的人包圍了篁社村遠眺著的交背山,那裡有「聯站」的26個人。在交火中,「聯站」有13人被打死,剩下的人逃到了五雲山。


        如今64歲的篁社村民張仁義那時候18歲,正在篁社村的原野上割草,他聽到了密集的槍聲。在戰鬥中,有子彈的呼嘯聲,也有高射炮和高射機槍的轟鳴聲。「這場戰鬥從頭天夜晚就開始了,一直打到早上。」張仁義回憶。戰鬥過後,一連串屍體被兩個人一組抬著,從篁社的原野上經過,搬到了「聯站」位於馬嶼鎮的指揮部去。

        1967年12月12日上午,馬上村的赤腳醫生洪雲科外出,要去附近村裡將賣藥的錢拿回來。洪雲科的女兒記得很清楚,那天洪雲科走的時候,穿著青色的衣服和褲子,背了一個木頭釘的藥箱。如果不出意外,他下午就能回去。

        上午8點,洪雲科到瑞安市馬嶼桐橋村時,被當時的「聯站」成員疑為「偵探」,被扣押後轉交該派「南線指揮部」負責人王光文處理。

        下午3點,「聯站」成員林良君到「南線指揮部」領口令。王光文將洪雲科交給林良君說:「該人是梅嶼人,據說是地主兒,來探水的。你帶去了解一下。」隨後,林良君把洪雲科帶至原大田坪群眾武裝組織駐地,將之關押在洪雲芬家的牛欄裡。

        當天晚上,林良君與陳朝楷、夏成道等人商量將洪雲科押至後半山偏僻地方殺掉。「當時附近藏身的‘聯站’的人,認為一旦被告密,他們就得死。」篁社村的一位村民說。藏身的人是從交背山槍戰中逃出來的「聯站」成員,其中包括邱某。之後,夏成道派邱某參與殺害洪雲科,並與邱某從洪雲芬家借來鋤頭、鋤銖各一把。隨後,陳朝楷用繩將洪雲科捆綁起來,交由孫永卻拉至大田垟後半山空地上。邱某隨後與洪萬青一起,對33歲的洪雲科施以致命傷害。

        洪雲科的家屬稱,洪雲科是邱某與洪萬青兩人相互用繩子對拉著絞死的,後來發現他沒有斷氣,怕他逃走,且當時坑挖得不夠大,就用鋤銖弄斷了他的雙腳。「這只是被害人家屬的一面之詞,與起訴書的內容稍微有點差異。」瑞安法院回復南都記者說。

        說法馬上村許多人認為,洪雲科之死是因為他和邱某之間的私仇

        邱某是共產黨員,「文革」後還曾擔任生產隊長。村裡幾位60歲以上的老人說,邱某口碑不錯,經常幫助人。「邱某在執行任務時很忠實。」一位老人說。

        邱某被警方鑒定為文盲。1982年3月,他不辭而別。「(出走)動機不明,這不是我們調查的範圍,但潛逃的事實是存在的。」瑞安法院一位人士說。

        邱某多次結婚,其中一次是與梅嶼鎮馬上村的一名女子結婚。而馬上村正是洪雲科的村莊。「兩個人出事之前應該就認識。」洪雲科的家屬說。馬上村的許多人認為,洪雲科之死是因為他和邱某之間的私仇,兩人圍繞村裡的一名女子有爭議。但該說法未獲雙方後人證實。瑞安法院一位人士說「我們不掌握這個情況,不便於發表意見。」

        「洪雲科沒有參加武鬥」,他的家人稱,「他不屬於‘聯總’,也不屬於‘聯站’。」

        庭審洪雲科的一名家屬稱,邱某在法庭上「沒有道歉的話,沒有表情,也毫無懺悔之意」

        要不是2012年12月瑞安市公安局起訴意見書的送達,洪雲科的家屬壓根不知道邱某已經回村了。

        今年2月18日對邱某的開庭審理,在篁社村的村委會大樓三樓舉行。篁社村有十幾人過去旁聽。當天出席的包括司法人員在內,共有30多人。

        洪雲科的家屬去了十幾個,邱某的親屬只去了一個侄兒,他的兒女沒有露面。庭審從早上9點半持續到11時50分左右。

        這是一場遲到27年的審判。早在1986年8月13日,邱某因本案被批准逮捕。1986年12月11日,同案的林良君被瑞安市法院判處有期徒刑7年,洪萬青被瑞安市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邱某受審後,「此案該追究的都追究了」,瑞安法院有關人士告訴南都記者。

        邱某被侄兒攙扶著來到法庭。他穿著黑褲子、休閑西服,戴著一頂黑帽子,面形瘦削。在離席時,他目光凝滯。庭審中間,邱某說了好幾次「肚子疼」,還說「聽不見聲音」。洪雲科的家屬懷疑他是裝的,雙方發生爭論,法官宣布休庭。之後經過調解重新開庭。

        法院為邱某指派了一名律師。邱某話說得不多,大多數時間是律師替他作辯護。洪雲科的家屬稱,法官問邱某有沒有殺人,邱某說有,是別人叫他干的。

        洪雲科的一名家屬稱,邱某在法庭上「沒有道歉的話,沒有表情,也毫無懺悔之意」。洪雲科的家屬提出了民事賠償的要求,要邱某出錢將洪雲科的墳修起來,並賠償50萬元。

        24年前的12月13日,是大雪紛飛的一天。洪雲科在大田垟的墳被遷走。遷墳時,他的家人看到了他的遺體現場。在很小的埋葬坑裡,他的骸骨上壓著一塊大石頭,下肢骨頭則放在一側,只有鞋底沒有爛掉。「卒共和丁未年……墳在馮渡山牛欄背朝南」,洪雲科的死亡在《洪氏宗譜》裡凝固成了這樣一句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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