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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新聞] 少女「唔開心」虛報被姦候判

【明報專訊】職訓局女生與朋友電話閒聊,突然爆出驚人謊言,戲言訛稱在寓所後樓梯被強姦,繼而收線「潛水」,朋友大驚報警。女生自知「玩大咗」,但面對警察臨門仍堅持被辱,最終在警署認錯。她昨承認浪費警力罪,獲准保釋候判。


稱被姦後「潛水」 友報警
被告譚翠君(18歲)昨被主任裁判官練錦鴻質問何以虛報被姦,辯稱「一時貪玩」。她承認今年1月5日在旺角西洋菜南街72號寓所虛報遭強姦,控方指警方勞動15名警員,花費36小時警力,為被告撲個空。練官索閱被告的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押後至5月27日判刑。
花36小時動員15警
被告承認,事發當天凌晨與劉姓男友人「煲電話粥」,其間宣稱前一晚回家途中,被不明男子在後樓梯強姦,繼而一聲不吭收線,自此失去聯絡。劉擔憂下立即報警,巡警到被告家,未見其蹤影。直至同日下午3時許,警員在被告寓所找到被告,被告堅稱遭「神秘人」強姦,但其後前往驗傷,身體無被性侵迹象。
警登門調查繼續作故仔
被告更重返案發大廈協助調查,在警員盤問下「大話冚大話」,憶述案發經過說出多個版本,卻未能指出確實案發地點。她最終和盤托出,警誡下承認「老作」,「我一時唔開心先作個故仔話我畀人強姦,其實無呢件事發生」,稱希望獲朋友關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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