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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血壓的合理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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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血壓危險因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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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血壓的合理治療
根據衛生部最新公佈的統計資料顯示,中國現有高血壓患者2億人。雖然高血壓的知曉率為30.2%、治療率24.7%、但控制率卻只有6.1%,大多數有治療卻不能滿意控制。究其因,在醫、在患都有不同程度未遵“指引”治療使然。不同國家地區都有“高血壓防治指引”,原則上則大同小異。
在臨床上,不在同一日內,三次測量血壓(一般隔2周測量1次)超過正常,方可診斷為高血壓。按收縮壓(SBP)、舒張壓(DBP)値(mmHg)分三級:1級SBP 140-159和(或)DBP 90-99,2級SBP 160-179和(或)DBP 100-109,3級SBP 180和(或)DBP 110。可結合以下情況進行危險分層:
1. 危險因素:年齡>55歲、吸煙、血脂異常、早發心血管病家族史、肥胖、缺乏體力活動;
2. 靶器官損害:左心室肥厚、頸動脈內膜增厚、斑塊、腎功能受損;
3. 臨床疾患:腦血管病、心臟病、腎臟病、周圍血管病、視網膜病變、糖尿病;
綜合來說,危險分層為低危:高血壓1級、且無其他危險因素。中危:(1)高血壓2級或(2)高血壓1級伴危險因素1-2個。高危:(1)高血壓3級或(2)高血壓1或2級伴危險因>3個或(3)靶器官損害或(4)臨床疾患。
所有高血壓患者一開始都要採取非藥物(即改善生活方式)治療。做到減少食鹽、規律運動、合理飮食、控制體重、戒煙限酒、心理平衡。低危者可歷時3個月,中危者1個月隨訪監測血壓及其他危險因素。如SBP<140和DBP<90可繼續監測,毋需用藥;如SBP>140和DBP>90則開始藥物治療;高危者,一開始即應藥物治療。
高血壓控制目標個體化:一般高血壓患者應降至140/90以下;65歲及以上老年高血壓患者收縮壓應控制在150mmHg以下;伴有腎臟疾病、糖尿病、病情穩定的冠心病高血壓患者一般目標為<130/80mmHg。
開始治療後,繼續監測血壓。按醫囑定時定量服藥、定期覆診、觀察療效和副作用。有針對性調整用藥,使血壓達標,並以最少有效耐受劑量藥物長期維持。若有血糖、血脂異常、靶器官損害,亦須一倂作出干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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