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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新聞] 接新校長警告信 教師校內企跳

【明報專訊】沙田梁文燕紀念中學發生教師企圖跳樓事件。昨晨11時許,一名早前被調離訓導主任職務的男教師,疑因接獲新任校長的警告信後,情緒激動走上約4層樓高的禮堂天台危坐。警方及消防員接報趕至戒備,勸服教師返回安全地方,但教師拒絕送院。警員初步調查相信涉事教師因工作問題不開心,事件無可疑,列作「企圖自殺」處理。


處事嚴格 部分學生不喜
據悉,尋死男教師姓黃,53歲,於2008年調至梁文燕紀念中學任教。有學生透露,黃老師自稱曾任紀律部隊,與學生關係很好,惟因處事非常嚴格,部分學生不喜歡他。在2010年新校長到任後推行改革,包括加長課時及改善英語教學質素等,所知黃老師早前被學生投訴後,便被調離訓導主任職務。
早前調離訓導主任職務
梁文燕紀念中學校長梁達衡表示,校方共接獲3次有關黃老師被學生投訴的個案,其中兩次投訴是指他叫同學花名,校方與黃老師討論後未有再發生。至去年11月,校方再接獲學生投訴,經調查後發現黃老師給學生功課及測驗的數量,不符合校方所訂標準,曾兩次與黃老師會面及兩次發電郵查詢,但黃一直採迴避態度,他唯有按照公務員處理投訴的程序,昨日召見黃老師並發出警告信。
校長:三接學生投訴 迴避查詢
梁校長解釋,將黃老師調離訓導主任職務,並非針對或有降職情况,校內還有其他老師被調職,但薪酬福利不變。至於警告信問題,梁說如果黃老師覺得不合理,可於14日內向教育局常任秘書長提出上訴,由秘書長作出裁決。
有教育界人士指出,雖然教師被調職對薪酬未有直接影響,但很視乎調職時的氣氛及原因,若是校方因給予其他或更重要職務而調職,可視作獲重用,但如果只是解除有關職務而未有新職務,會對教師的校內形象造成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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