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亞堅奴 於 2013-4-26 18:09 編輯
而同樣是一五一三年的深秋,另一位葡國香料商人阿爾互利,也乘坐一條帆船,從馬六甲漂流登上濠鏡澳亦即現在的澳門。他在濠鏡澳活動了兩天,借此考察澳門的山川形勢,並精心繪劃了一張澳門半島全圖,把x仔、路環島也包括在內,帶回里斯本交給了葡國國王。或許,某些人士所言的「中葡友好卅友誼五百年紀念」,也是由此開始計算。但在歷史上,阿爾互利的「朵」沒有歐維士那麼「響」,甚至連葡國人的歷史書也較少提及,因而估計還是以葡國人最為在茲念茲的歐維士登上中國的土地為「中葡友好卅友誼五百年紀念」的起始日期。 葡國人在「逐步佔領」澳門之前,就已經在中國進行掠奪,這是連葡人自己的史書也沒有隱瞞的。葡人於一五五三年開始「逐步佔領」澳門,是經過了一個「三部曲」的過程。其「第一部曲」,是以一五五三年以欺騙和行賭的手段,取得入居澳門的居留權為標誌,可以建築永久性的建築物,在內港一帶形成了一個狹長的商業兼住宅區。「第二部曲」是於一六零六年開始的「得寸進尺逐步擴張」階段,大興土木,建築永久住所,並以防止荷蘭入侵澳門為藉口修築城牆。及至一八四九年,阿馬留驅逐城內中國官員,逐步向城外擴張地界,拆毀中國官衙,後來更進一步進占青洲、望廈、龍田,直到佔領整個澳門半島‘「第三部曲」是以十九世紀中開始的陰謀企圖將侵佔澳門「合法化」的階段,要迫使中國與之簽署《中葡友好通商條約》,還要劃界,並侵佔x仔和路環。在此期間,發生了多起血案。包括路環血案,槍殺中國居民七十多人的「五二九慘案」等。 但葡國人不以為恥,還以為榮。在一九八六年的中葡談判時,葡國為了要在澳門賴多幾年,在明知鄧小平已經宣佈中國人民要在二十世紀內實現中國統一,北京則體諒到葡國人不願將澳門問題與香港的「九七」問題扯上關係,不要同一時間收回港澳的心情,暗示可在一九九七年至二零零零年之間收回澳門,但是不能將澳門問題拖遲到二十一世紀的情況下,仍是要將交還澳門的時間拖進二十一世紀。其中的一個理由,就是認為二零零七年是澳門「開埠」四百五十周年,到屆時才歸還澳門具有「世紀重要意義」,因而需要將留在澳門的時間湊齊四百五十年。 即使是在《中葡聯合聲明》簽署之後,葡國人對《澳門基本法》中「逐步佔領」一詞,仍表不滿。據原澳門中聯辦副主任宗光耀回憶,前澳督韋奇立就曾臉色嚴肅地說,《基本法》的序言寫得不好。第一句話說澳門是中國的領土,這沒有問題。而緊接著的第二句就說葡萄牙佔領了澳門。「佔領」兩個字,既不符合歷史事實,也違背了今天中葡兩國的友好關係。如果把「十六世紀中葉以後被葡萄牙逐步佔領」這句刪除,序言就很完美了。而宗光耀則指出,《澳門基本法》序言的第一句話不僅明確了澳門的地理位置,而且指出它自古是中國的領土。十六世紀中葉以後被葡萄牙逐步佔領,這是歷史事實,無需爭辯。序言中用的「佔領」兩個字是相當中性的辭彙,而沒有用「侵佔」、「侵略」、「霸佔」、「掠奪」一類強烈的字眼。我不清楚葡文翻譯使用的什麼詞,能想出用「佔領」這樣中性的、溫和的字眼概括澳門四百多年恩恩怨怨的歷史,是起草委員會的高度智慧和良苦用心。做到這一點並非輕而易舉,更談不上有日後打擊葡人的伏筆。最後,韋奇立才接受了宗光耀的解釋。 回憶了這段歷史,就更不應搞甚麼「中葡友好五百周年」活動。誠然,中葡人民是友好的,中葡交往也為澳門留下了中西文化交融的特色及被納入《世界文化遺產名錄》的「澳門歷史城區」,並為今日實行的「一國兩制,澳人治澳」、高度自治奠定了歷史和現實條件;但中葡兩國之間的那段歷史,在政治上,是葡國政府實施殖民統治的過程;在歷史上,前澳葡當局曾欺壓中國居民,並製造了多起血案,根本就沒有甚麼「友好」、「友誼」可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