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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新聞] 箍煲不遂腐液淋前妻 老翁候懲

【明報專訊】年近七旬老翁拳打42歲前妻,被捕後他獲准保釋候訊,保釋期間透過另一聲稱是女警的女子相約前妻見面,要求與前妻復合但遭拒絕,老翁一怒之下向對方淋潑通渠水,致其右眼、面部、胸口等多處灼傷。老翁昨承認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等兩罪。


被告余添喜(69歲)報稱無業,與任職侍應的金姓事主於2004年結婚。案件押後至下周二判刑,其間被告須還押。女事主於5年前從內地來港,與被告居於天水圍天澤邨,翌年二人開始因金錢爭執,2011年雙方協議離婚。控方案情指出,2011年12月11日,被告與事主因事爭執並毆打她,事主其後往屯門醫院求診並報警。警方拘捕被告,批准他保釋候訊。
曾毆打前妻 找「女警」代邀約見面
翌月30日,事主收到一名自稱天水圍警署女警的電話,邀約她外出見面。事主不虞有詐應約,到場卻見到被告出現。被告與事主傾談一會後提出復合,但遭一口拒絕。事主正欲離開,卻為被告所阻。被告拿出一個紅色膠樽,向事主淋潑通渠水,事主臉部及手部被濺中,路人見狀報警。
事主其後被送往屯門醫院治理,發現她身體約7%的皮膚被灼傷,留醫近一個月才出院,臉部及手肘留有疤痕。被告警誡下稱,事主欠他7000元及一條金吊墜,故以通渠水淋潑及恐嚇事主。
前妻7%皮膚灼傷 留醫1月
辯方庭上透露,被告1974年與首任妻子結婚,育有兩名已成年的子女,二人於94年離婚,事主為被告第二任妻子。辯方指出,被告患有糖尿病及高血壓,只靠約1000元的「生果金」生活。辯方呈上被告親撰的求情信,指深感後悔,並向事主道歉。辯方又指被告沒有案底,而且事主經治理後視力沒有受損,屬「不幸中之大幸」,請求法庭輕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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