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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新聞] 九成違法者拒罰款

九成違法者拒罰款





➡氹仔有住宅被 用作非法旅館


⬆警方帶走四名非法旅館住客

    去年封印149非法旅館

    九成違法者拒罰款

    【本報消息】《禁止非法提供住宿》法律於二○一○年實施,至去年底當局共處罰二百五十三名違法者,然而僅二十七人已繳或被強行徵收罰款,其餘高達九成人“走數”,反映違法者對處罰孰視無睹,當局的執法成效大打折扣。
    執法成疑當冇到
    旅遊局透露,去年打擊非法旅館跨部門工作小組巡查一千二百多個次單位,封印單位一百四十九個,解封單位一百三十五個;旅遊局對七十五名經營者、三十名招攬者及四名管理人展開制裁程序,收到五百五十宗有關非法旅館的投訴。
    有記者提出違法者“走數”問題,局長文綺華表示,財政局會強制徵收罰款,非本地居民的違法者則會被禁止入境。為遏止非法旅館,旅遊局對非法單位執行為期最少半年的“封屋”,有十二個單位被發現解封後“重操故業”,即“封屋”起碼一年。
    數字也反映違法者得不到應有懲罰。據資料顯示,自二○一○年八月新法生效至去年底,跨部門工作小組共處罰一百五十名經營者、四十四名招攬者及五十九名控制單位者。然而,當中僅二十七人已繳交或被強行徵收罰款,有近九成罰款“被走數”,執罰率甚低。
    警破氹非法旅館
    時至今日,非法旅館仍然猖獗。警方日前接報,指氹仔地堡街某住宅內,懷疑有人從事非法旅館,經調查後,警方昨日成功偵破該非法旅館,拘捕四名內地女子,當一中人涉逾期逗留,另一人則涉嫌非法入境。
    昨日下午三時許,警方按情報於氹仔地堡街泉福新村偉圖閣五樓某單位內,偵破一非法旅館,成功將屋內四名女子拘捕。該非法旅館為三房一廳單位,房間內設有共十個出租床位。四人均表示於路氹城某娛樂場內,經介紹下以日租一百元及月租二千五百元,租住上址床位。經警方核實四名女子身份時,發現一人逾期逗留,另一女子涉非法入境,其餘兩人持有效證件逗留。
    警方發言人表示,被捕四名女子於上址入住約兩天至兩個多月,相信該非法旅館已營運約三個月以上。現場亦有居民表示,經常看到有不同的內地人出入上址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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