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發帖

神秘搭客投訴 遭警票控無禮小巴阿姐:我冇講粗口

九年來天天駕駛專線小巴、人稱芳姐的鄺惠芳,操控「16座」來往屯門至上水過萬轉,載客無數。自言一生從未說過「×你老母」的她,早前忽然被乘客投訴開工時爆粗問候別人娘親,結果遭警方票控駕駛時對乘客無禮。說話粗聲粗氣的芳姐高呼:「大聲唔代表我冇禮貌。」但堅稱沒有爆粗,對事件亦全無印象,決不認罪,誓與投訴乘客於公堂對質。

「最多只係講仆街」

鄺惠芳駕駛 44A專線小巴,天天來往屯門至上水,日踩 8小時。本年 5月,她收到警方告票,指控她於2月 28日對乘客不禮貌。她上月30日於屯門裁判法院否認「無禮貌及不守規矩」控罪,11月30日受審。談起事件,芳姐忿忿不平。她收到口供紙,「神秘搭客」供稱當日10時許在卓爾居站上車,「話我講咗『仆街』同問候人哋娘親嗰四個字,又話我未等埋佢坐低就開車。佢差啲整親,差啲要睇醫生,全部都係差啲……隔咗兩個月,每日車咁多人,點記得?」芳姐聲如洪鐘,行車期間提示乘客落車,甚至講電話相約行家飲茶,一樣中氣十足。「識講嘢開始都唔講粗口,最多只係講『仆街』。我又唔係同你(投訴人)講嘢,對你有乜影響?」芳姐又認為,倘對方口供屬實,她必定憶起投訴人幾乎跌倒一幕,「『哎吔』都會叫一聲,但係我一啲印象都冇」。警方兩度請芳姐協助調查落口供,惟她自覺冇話好說,拒絕落口供,反問警察是何許人「篤背脊」,「佢哋話係一個女人」。芳姐月薪8,000元,平均日薪300多元,一紙傳票一旦定罪,或許損失一周人工。面臨審訊,芳姐似乎打定輸數,「行家話罰硬」。何不認罪輸少當贏博輕判?「我冇做過,好無辜。認又罰唔認又罰,我決定出庭自辯,好想見吓呢個女人嘅廬山真面目」。根據法例,巴士、小巴及的士司機須有禮貌及守規矩,否則最高罰款 3000元及監禁半年。

「我決定出庭自辯」

劇集《大時代》的「玲姐」揸小巴養大四條化骨龍,現實中的芳姐不相伯仲,「之前有架『綠的』,揸咗10年」,其夫亦是「搵食車」司機,公一份婆一份捱大兩個仔,一個剛畢業,一個已做事。19年搵食車生涯,難免因超速被罰,但因不禮貌收「牛肉乾」卻是頭一遭。芳姐為家中八兄弟姊妹的老大,自有大家姐的霸氣,但駕駛態度卻甚斯文。記者日前坐一程芳姐駕駛的小巴放蛇,一般小巴司機與同行以對講機閒聊時總會夾雜的「助語詞」及「問候語」,芳姐一句也沒說。


鄺惠芳豎起四隻手指,堅稱從未爆粗。


特稿  搭公共車輛 司機乘客有規矩


司機與乘客在車廂中,在情在理在法該當相敬如賓。不過,小巴業界直言司機「為三餐揸小巴」,猶如「公眾人物」,面對百樣人,不知不覺觸怒乘客便惹來投訴。相反,小巴司機為免惹麻煩「阻住搵食」,又不知乘客何方神聖,往往息事寧人。

司機好難搵到證人

《道路交通(公共車輛服務)規例》中,共訂明10項管制司機執勤時的規矩,包括守禮、衣着整潔、上落客安全等,乘客部份則有16項。大部份小巴的司機位旁放置司機證,標示姓名,車內又張貼投訴熱線,稍有不檢,難免成為投訴目標。小巴權益關注大聯盟主席黎銘洪直言情况對司機不公平,認為司機不知乘客姓甚名誰,遇上麻煩為免拖累其他乘客而「算數」,乘客往往因司機一次無禮,便不斷投訴司機。黎續稱,間中聽聞司機被控無禮,「上到庭,法官多數信警察,司機好難搵到證人幫忙作供,又冇錢搵律師,好易輸,所以多數勸行家忍一忍」。大律師陸偉雄指此類傳票控罪不少是「一對一」證供審訊,法官考慮事主與被告的證供可信性時,如任何一方有否誇大,是否處心積慮等環節。投訴人亦非單單呈上書面證供,必須出庭接受盤問,「法律精神寧縱毋枉,若缺乏佐證,被告就有機會甩身」。 《蘋果》記者

TOP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