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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靜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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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證僱員月收及基本時薪合理
李倡低薪補貼最低工資並存
立法議員李靜儀歡迎政府調整《工作收入補貼臨時措施》行政法規的補貼金額上限,以及延長實施期間。但該法規作為推行最低工資前的臨時措施,已實施六年之久,今年社協雖討論了有關清潔及保安行業最低工資草案,然未有明確實施時間表。她要求當局盡快填補最低工資的法律空白,兩法兼備,才能保證僱員月收入及基本時薪維持合理水平。同時財政局應確保制度不被濫用,以免有心人利用措施牟取私利。
李靜儀表示,《工作收入補貼臨時措施》保障了各行業僱員的基本總收入及工作時數,有其延續必要,補貼金額上限由四千七百元上調至五千元,增加百分之六,與去年通脹率相近,升幅合理。
促最低工資快出台
她指出,以現時經濟及人力資源狀況,仍有全職僱員需要申請該補貼,說明其時薪極低,並不合理。“今時今日嘅澳門,大家都講緊人力資源咁不足,失業咁低嘅情況下,仍有人需要申請五千元嘅收入補貼,即係證明佢收入一定低於五千元,而且部分僱員工時好長,其實係絕對唔合理。”該措施不能保證僱員的平均時薪,且有一定年齡限制,政府不能以延長措施為由,拖慢最低工資立法進度。社會已討論清潔及保安行業最低工資,但草案進入法立程序後,仍實施無期,她力促當局盡快推行最低工資,體現勞動力價值。
法規擬增加條文,要求僱主向財政局提供一切資料證明,以確認申報資料正確無誤,保證措施不被濫用。李靜儀指過往資料顯示,有僱主刻意降低員工薪金,從而以“無人做”為藉口聘請大量外僱,制度確被濫用,敦促財政局全力監察新措施落實,避免部分僱主利用低收入人士的社會援助圖利,故意將聘請員工的基本營運成本,轉嫁為政府及納稅人的財政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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