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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新聞] 司警強調無隱瞞案情



珠澳警方目前正調查一名本澳男居民早前在珠海懷疑被打針搶劫案。司警昨日強調沒有隱瞞案情。同時考慮到內地警方已立案偵查,根據法律規定,本澳警方對上述案件沒有管轄權,已獲檢察院同意將案件歸檔。司警承諾會全力協助事主家屬與內地警方聯絡溝通。事主女兒堅稱,其父遇劫被人用針刺傷手指,希望警方交代事件。

    上月底在珠海懷疑被搶劫導致受傷的本澳居民目前仍留醫。司警昨日表示,事主初時並沒有報案,而是該局獲得消息後主動了解並說服事主報案。司警日前首次公佈案情時,並沒有否定事主被針刺傷。經向醫生了解,事主需要接受手術,但毋須截肢。對於有言論指該局隱瞞案情並不成立,是毫無道理的指控,該局對此感到非常遺憾。

    檢院同意歸檔

    司警補充,根據澳門《刑法典》第五條(在澳門以外作出之事實)第一款C項規定,該局考慮到內地警方已立案偵查,依據法律規定,本澳警方對上述案件沒有管轄權。該局已向澳門檢察院申請將有關案件歸檔,並獲承辦案件的檢察官同意。同時,司警局在不影響內地警方偵查的前提下,會全力協助事主家屬與內地警方聯絡溝通。

    事主情況好轉

    事主女兒楊小姐昨日再次指出,其父遇劫是被人用針刺傷,並非拉扯。事發當日上午,其父獨自行經拱北市場附近,遭一名貌似新疆青年搶劫,期間右手食指被針傷。回家後起初覺得痕癢,翌日開始疼痛及紅腫,於是到醫院求診,證實其症狀是蜂窩性組織炎,幸目前情況有好轉。事發後已向珠澳警方報案。楊小姐希望有關方面交代事件,讓其他居民有所警惕。

3、為何這名「無法核實身份人士」當時西裝配戴了特區政府的襟章,
與其他保護要人組警員一起行動、緊貼在特首身後?
如果連治安警、特首辦和新聞局都無法核實這樣一個超近距離接近特首的
人士究竟是何方神聖,
豈不是天大笑話?
如果真的存在這樣一個安保漏洞,
治安警豈非要負失職之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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