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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訴被駁回 巴塞禁買球員至2016年

國際足協駁回巴塞隆拿就早前購買球員違規遭懲罰所提出的上訴,維持巴塞直到2016年都不可購買球員的判決。巴塞已表示將會向體育仲裁法庭尋求「協助」。

西甲球會巴塞隆拿過去買入10名低於18歲的球員時觸犯天條,慘遭國際足協禁止買賣球員14個月,該西甲球會不服提出上訴,國際足協周三宣佈,正式駁回有關上訴,維持14個月禁止買賣球員的罰則。

根據國際足協所述,巴塞的罰則將會由2015年1月開始至2016年1月,換句話說,「地上最強」在接下來的兩個轉會窗都不可以買賣任何球員,而今夏尚餘11天就會結束的轉會窗則不受影響,而巴塞在上訴被駁回後已立即作出回應,表明將會出最後一招,轉介體育仲裁法庭再「講數」。

國際足協規定,未滿18歲球員要轉會必須符合3大條件,1)球員父母需在球會所在國家從事與該球會無關的工作;2)球員必須來自歐盟球員,而且至少為 16歲,球隊還必須提供教學,並讓球員將來選擇是否繼續當職業球員;3)球員的住所與球會訓練場必須在50公里以內。而即使滿足以上3個要求,還需要國際足協委員會的認可。去年2月,巴塞6名小將包括韓國的李勝宇、白承浩、張傑熙等人被停賽,估計就是觸犯天條的球員所在。

早前蘇亞雷斯就咬人事件提出的上訴同樣被國際足協駁回,最終尋求體育仲裁法庭減刑成功,未知巴塞這次又會不會同樣夠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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