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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新聞] 首八月醉駕增三成


酒後駕駛害己害人,但仍有個別駕駛者犯險,最終釀成事故。治安警最新公佈,今年一至八月涉醉駕的私家車和電單車意外,分別有四十七和二十宗,同比升逾三成,醉駕問題再度引起關注。另外,今年首八個月友誼大橋超速四百八十一宗,同比勁升三倍。

    《道路交通法》於二○○七年生效,新法加強打擊酒後或醉酒駕駛。只要駕駛者每公升血液酒精含量等於或超過○點五克,便屬於“受酒精影響駕駛”;當等於或超過一點二克,駕駛者則會構成醉酒駕駛犯罪,最高可被判處一年監禁及停牌一至三年。

    新法比《道路法典》規定的○點八克下限更嚴格。然而,警方仍屢屢查獲涉酒駕或醉駕的個案。酒駕或醉駕行為屢禁不止,社會應探討箇中原因,是法例阻嚇力不夠?抑或判罰過輕?當局去年底曾稱,已跟進檢討醉駕法例,暫時未有定論。

    亂過馬路升7.7倍

    言猶在耳,昨日又再發生涉醉駕交通意外,警方最新公佈數字亦進一步反映有關情況。治安警今年一至八月錄得涉醉駕交通意外(酒精含量等於或超過一點二克)私家車四十七宗,電單車二十宗,同比分別增近三成一和三成三。首八個月錄得整體交通意外總數有一萬○三百多宗,同比微升百分之五點一八,交通意外死亡八人,同比減少三成三。

    其他數據方面,友誼大橋超速四百八十一宗,同比勁升三倍;公共道路和西灣大橋超速減少一成三和三成七。首八個月私家車衝紅燈一千六百宗,同比升近三成七;電單車一百廿七宗,升逾兩成。此外,今年首八個月駕駛者不讓先一千七百三十多宗,同比減少百分之七點三二。除駕駛者不良風氣要改善,行人安全意識亦要提升,今年首八個月錄得違章過馬路一千五百多宗,同比勁升七點七四倍。

    發逾42萬張告票

    今年首八個月違反道路規章及法律有四十四萬八千多宗,同比升三成三;發出四十二萬二千多張告票,升三成五;罰款總金額九千七百多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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