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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新聞] 多隻狗崽陳屍湖畔



湖畔經 屋第四座 及平台發 現狗屍


湖畔經屋平台驚現兩隻狗B屍體 (網上圖片)

    被“丁蟹”掟落街抑失足墮樓待查

    多隻狗崽陳屍湖畔

    【本報消息】《大時代》結局丁蟹賭輸股票,從天台將四名兒子掉落街,異常殘忍、恐怖。本澳近日亦驚現疑似同類慘劇,警方及房屋局昨證實,確有狗崽疑高處墮下慘死於湖畔經屋平台。但是否如網上瘋傳般被掉落街,抑或是狗崽在露台放養失足墮下?是警方說的三隻遇害,還是網民稱的九隻,仍是懸案。房屋局已要求管理公司加強巡查。

    無傷人現法難檢控
    已有街坊就事件報警,惟找不到“兇手”,又無人、物受損,警方祇能記錄在案。但昨日下午有人在臉書貼出疑為作案者的“宣戰留言”,揚言日日掉狗落街,事件引發社會迴響。更有讀者報料,早前有人在祐漢掉狗落街慘死。不過“動保法”尚未通過,即使有人眞的掉狗落街,現行法律都祇作一般高空墮物或不當處理動物屍體處理。
    《動物保護法》尚在立法會小組會審議中,當愛護動物人士不滿法案最新文本建議將虐殺動物罪由最高三年徒刑降至一年,醞釀反對行動之際,昨有網民發帖,聲稱湖畔第四座平台連續兩日有狗主由高空掉狗崽落街慘死,一共九隻。帖文迅速在網上瘋傳,引發廣泛迴響。
    人肉緝兇隔空駡戰
    治安警發言人李德輝表示,前日上午十一時、晚上十時半分別接報湖畔大廈第四座平台發現狗隻屍體,懷疑高處墮下,第一次兩隻,第二次一隻。警員兩次到場,證實三狗崽已無生命跡象,不排除涉及人為因素。但現場無目擊者和監控系統,未能證實是否有人掉狗落樓。又因沒有造成人員受傷和財物損毀,按現法祇將事件記錄在案。
    警方無證據,網民則“人肉緝兇”,昨日下午有人在臉書貼出疑似作案者的留言及相片。網上所見,有人自認“湖畔丁蟹”,還與網民隔空叫陣,威脅再次掉狗落街,惹來網民怒罵。但有人稱點錯相,“兇手”另有其人。亦有傳媒引述獸醫意見,狗隻畏高,不會有拋崽落街的行為。
    若證虐畜應予懲處
    事件網上瘋傳,但湖畔住戶未必個個知道。昨日兩名中年女住客向本報記者稱不知事件,亦不想多談。一名當値保安員說日前放假,不知詳情,只知在平台發現狗屍。另一保安亦耍手擰頭。不過,有住戶稱從網上得悉事件,頗為動氣。指湖畔有二千七百多戶,公民素質良莠不齊。儘管養狗戶衆多,但警方若有決心,逐戶查證,應有機會查出真相。希望警方盡快“緝兇”。有湖畔訪客痛斥狗主無道德,即使不喜歡狗崽,可送到相關部門或機構,不應濫殺。
    房屋局回覆本報查詢時呼籲住戶愛惜動物生命,亦應妥善照顧家中寵物,以防從單位墮下受傷或傷及他人。懷疑有住戶將家中寵物從高處拋下致死,該局強烈譴責。已要求管理公司加強巡查,如有違法必處罰。

動保協認多涉人爲虐殺





祐漢也懷疑有人掟狗落街 (網上圖片)

    動保協認多涉人爲虐殺

    續爭取動保法維持虐殺動物囚三年

    【本報消息】湖畔經屋日前發現多隻初生小狗屍體,網上流傳多種死因。保護遺棄動物協會副主席劉佩珍認爲,小狗屍體在兩日內相繼發現,屬主人疏忽照顧的機率很小,也從未聽過有母犬會將小狗拋落街,推斷蓄意的機會最大。會繼續向政府和立法會表達反對“動保法”將虐殺動物最高囚禁三年改為一年,同時促請警方主導執法,擔心民署不能及時搜證,“有法等於無法”。
    多隻初生小狗死亡的原因網上流傳衆多講法,有說是遭人惡意從高處拋下;也有稱是母狗將小狗推落樓。劉佩珍表示,會有動物感覺幼崽特別孱弱擔心養不大,採取選擇照顧、餵哺,但未出現過母狗將自己的子女推落樓。加上小狗屍體並非同一時段發現,有責任的主人應很容易察覺小狗數量變化,故網上流傳主人不為意小狗被母犬拋下的機率很低。
    她推斷人為虐畜的機會較大,遺憾是警方雖然接到投訴,但礙於現無法可依,未能搜證,可見必須加快“動保法”立法,且虐待動物重度傷殘甚至死亡判刑三年的罰則不能減。重申雖現行法律規定普通傷人處最高三年徒刑,但與虐待動物至死的程度完全不同,不可比較。本澳虐待動物情況嚴重,尤其冬季,很多流浪貓狗消失,法案必須具足夠阻嚇力。
    “動保法”建議由民署執法,雖然民署早前表示會根據實際情況與警方聯合執法, 但劉佩珍強調警方主導執法很重要。因民署稽查非廿四小時辦公,一般市民遇到施虐者也難記起民署電話,一旦不能及時取證,有法等於無法。團體月底會再遊行,為保護動物盡最後努力。
    新法也有疏忽照顧動物的罰則,她呼籲政府向飼養者做好宣傳,例如家裡應裝上窗網,尤其飼養貓隻,可減少其墮樓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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