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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新聞] 何猷倫冀除賣淫女子

葡京酒店高層何猷倫涉嫌聯同酒店女副經理、總經理等六人組成操縱賣淫集團,安排女子在酒店賣淫案,昨第二日聽取辯方證人作供。有證人指何猷倫曾表示不希望賣淫女子存在於酒店,想方設法減少她們騷擾客人,包括限制出租給她們的房間數量,勸喻不要阻礙通道及注意衣着,聘請第二被告女副經理是因其熟悉此行業,為解決從前員工收受佣金的問題。
    追隨何猷倫逾廿年的葡京酒店前總經理陳健文憶述,在何接管葡京酒店時經已有妓女在酒店賣淫,但 “冇咁顯著”,“酒店冇邊間話冇”,當時只當一般人客處理,直至客人投訴被騷擾增多,便只准她們租住景觀較差、上落樓距離最短的五樓、六樓客房。何曾經說 “呢啲女仔最好完全不存在”,但不能對她們“有種偏差”,希望將她們的數量減少,甚至無這個市場“YSL”存在,而確實一年比一年少。
    主審法官李宏信續問限制向賣淫女子出租五樓、六樓客房的年份,證人回答約於二○○○年,約出租一百二十間房,法官邊說即一直以來都維持這個數量,證人解釋是不希望市場有所增長,而何為了解決關於這些女子的投訴,亦勸喻衣衫裸露、阻礙通道的女子。許多證人都說過葡京酒店內的賣淫女子已經成為澳門的“景點”,被問到會否審美樣貌一事,證人稱公司沒設立有關規矩,但女子之間自有競爭,汰弱留強。
    證人亦提到向“YSL”收取佣金的投訴存在多年,先是投訴保安,再來當值經理,何一直希望查究,直至一三年決定聘請熟悉這個行業的次被告來處理,冀能從中索取更多資料。首三名被告的辯護人都分別追問有關投訴對象,提起曾經出庭作證、洋名為“LUIS”的當值經理名字,控方一再打斷發問強調與本案無關,惟證人亦無法記起,回答是多年前聽聞。這名證人將於今日回答控方提問。
    昨日下午第四名被告麥某(保安經理)的“波友”及妻子替其做證。同為退役警員的證人稱,麥某從前是香港飛虎隊成員,退休後在多家公司做保安高層,其為人正直、顧家,他們一起玩欖球,麥某是球證。相信他能分辨對錯,不會做傷害家人的事。另根據其經驗,用 “CODE”代號來溝通是保安公司的普遍做法。
    麥太稱丈夫對家人及工作都忠誠,是正直的人,在工作上取得不少獎項,是喜歡澳門才來澳工作。她對葡京酒店的賣淫情況習以為常,以為是“景點”,不認為進入酒店工作會牽涉違法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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