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發帖

[澳門新聞] 內地蛇頭重判八年半

內地蛇頭重判八年半

    【本報消息】載有十六名“人蛇”的改裝纖維艇去年二月在路環原威斯汀酒店高爾夫球場對開海面翻沉,全船人墮海,一名涉為“蛇頭”的男子游水回內地途中,被趕往現場救援的海關人員截獲,數日後一男一女屍體先後被沖上岸邊,疑因是次事故喪命。沒有船隻駕駛執照的“蛇頭”早前被初級法院裁定四項協助罪、一項有酬的協助罪及一項危險駕駛交通工具罪成立,重判監禁八年六個月。
    涉案兩名男被告均為內地人,首被告梁炳貴,現年四十八歲,任職製衣工人,現被羈押;次被告姓梁,現於內地羈押。
    兩人均被控一項黑社會罪、十五項協助罪、一項加重協助罪,梁炳貴另被控危險駕駛交通工具罪。初級法院經審訊後,證實部分控訴事實,次被告被控觸犯的罪名全部獲判無罪。
    案情顯示,次被告與一林姓男子是偷渡集團的首腦,林負責派下線成員招攬“人蛇”,次被告派員安排偷渡船、用車及開船帶偷渡客偷渡來澳。首被告是集團的成員。每名偷渡客須交三千至五千元人民幣的偷渡費。
    去年二月廿六日,首被告等人驅車將十六名“人蛇”帶到橫琴某海邊,途中其中一名“人蛇”已支付偷渡費。翌日凌晨,兩名“蛇頭”駕駛纖維艇搭載“人蛇”,惟船隻航行約十多分鐘後突然壞船,“蛇頭”即致電次被告報告情況,首被告便與同黨駕駛另一艘纖維艇接應,載走全部“人蛇”。
    當船隻駛至路環原威斯汀酒店對開海面時,岸上的同黨發出訊號,期間艇上有人站起,加上超載,重心偏離,船體進水翻沉,船上所有人應聲落水。首被告在游回內地途中,被接報趕至救援的海關人員截獲,其中五名“人蛇”亦先後被截。稍後,海關人員將纖維艇打撈出水,經檢驗發現纖維艇的發動機經改裝,由一部柴油發動機推動,與一般舷外引擎的重量有所不同,影響航行的穩定性。甲板亦改裝成封閉艙。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