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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新聞] 的士聯誼會反對“連坐法”

的士聯誼會反對“連坐法”

    的士聯誼會昨日拜訪交通事務局,就的士修例問題表達意見,促當局擱置車主連坐法,倡設仲裁機制處理行友申訴,放寬黃實線上落客,以改善居民搭的難。
    該會主席葉榮發,理事長王燕霞,常務副主席戴錦良,副理事長鄭永強、葉崧仔一行五人與交通事務局長林衍新、交通管理廳長羅誠智、治安警警司梁華智等會面。
    葉榮發表示,該會一貫支持嚴打業內害群之馬,但修例部分條文難以理解,也引致業界憂慮。期望透過會面表達業者意見,聽取當局解釋。
    車主難控司機行為
    王燕霞指,當局擬在新“的士規章”引入“連坐”,當司機違規車主須一併受罰最受爭議。執照持有人難以控制駕駛者的個人行為,唯一可以做只是收車,但縱使不斷撤換司機,車主也不能保證新司機不會違反。因此,隨時變成“陪葬品”,備受連坐威脅,正當利益完全無保障。質疑當局企圖將監管責任推給車主,強要車主連坐極不合理,促政府擱置。
    她稱,“連坐”並會出現違反者逍遙,無辜者受罪的情況。例如現時一部車起碼兩名正更司機,休息日會由替更開工,替更可以由不同司機擔任。若以兩名正更每周各休一天計,一個月就有機會出現八名替更司機,即共十名司機駕駛該車。若每名司機只違規一次,不足一月車主就會被罰停牌。即使車主被罰停牌三次,司機亦可能因為違規未夠四次,全部可免釘牌處分,接受停牌懲罰的只有車主一人。如此法例相當荒謬。認為若要車主“做多啲”,可要求車主在租賃合約內訂明司機哪些行為不可做,已盡提示責任,無須硬要車主陪罰。
    考牌增考操守品德
    她表示,與其將監管責任強加車主,倒不如從源頭做起,嚴格把關,強化的士工作證考試制度,新考者增加操守與品德內容,特別是關於“的士規章”內“司機的權利與義務”的認知考核,持有工作證的違規司機須補課,務求所有獲專業證的司機,完全明白“的士規章”對司機行為的要求,再輔以懲罰措施,無須實施廣受爭議的連坐法。
    倡設申訴仲裁中心
    戴錦良則指,當局目前的執法方式業者常有微言,認為過於偏向乘客,忽略保障司機,先入為主普遍存在,出現錯罰錯判司機也無從申辯。該會早前曾倡議設立仲裁中心,成員可由當局、法律界人士及的士行業代表聯合組成,以處理有爭議個案。過往下令處分及處理申訴均由同一局長簽名,信服力大減,同時外行總不及內行了解的士營運時的所有情況,處理有爭議個案有業內人士提供的意見,可減少錯判,建議當局重新考慮。
    放寬黃實線上落客
    鄭永強、葉崧仔就的士站、黃實線等提意見。指本澳黃實線遍佈,引致業者與執法人員間的摩擦。的士營運有別於巴士,一定程度上須為乘客上落點提供方便。經營准照既是合法取得,理應予行業足夠合理的生存空間。建議多在黃線區域設置 “的士上落客除外”的標示,同時多設的士上落站點。
    林衍新表示,理解行業憂慮,但是民間亦有要求,如何平衡雙方利益,會小心處理。強調修例目的是優化的士服務,目標不是正當司機,該罰的才罰。否認是拉車主連坐,只是希望車主在司機行為上着眼一些,至於做法,業界可以提出改善行業生態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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