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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新聞] 車場統一泊費分流不彰


路邊泊費比車場泊費平一 截,不合理。
車場統一泊費分流不彰

    議員交諮委倡分繁忙非繁忙區域收費

    全澳三十七個公共停車場將由六月起將統一收費,不論泊車率高低,每個停車場的時鐘泊費都一樣,議員及交諮委對此均有所保留。議員陳明金直斥政府是懶人做法,建議因地制宜,因應繁忙及非繁忙區域收取不同的泊車費,以調節車輛分流。

    下月起統一收費

    交通局自去年十二月起分四個階段調整公共停車場的泊車費,三十個停車場已加價,另七個停車場將於六月起加價。換言之,全澳三十七個公共停車場將由六月起統一時鐘泊費,私家車日間(朝八至晚八)每小時收費六元、夜間(晚八至朝八)每小時收費三元;電單車日收兩元、夜收一元。月票車位方面,專用位月收兩千三百元,非專用位月收千六元,電單車非專用位四百元。

    因地制宜訂車費

    議員陳明金認同政府去年十二月對首十一個公共停車場調整收費後,增加停車位流動性,取得一定效果。如在宋玉生廣場停車場,停車費調整前,中午十二點至下午下班前,基本上很難找到車位,調整後有小量停車位空出來,讓在附近辦事的人可以停車周轉。

    至於中央公園停車場,政府在調整收費前,就有大量車位空置。而且該車場位於氹仔市區,情況與南灣、黑沙環有所不同,其附近的樓宇都有私家停車場,大部分私家車都停在私家停車場內。有管理員亦稱,泊車的數量較往減少。

    陳明金批評停車場統一泊費是一種懶人做法,建議政府應該因地制宜,區分繁忙區域、非繁忙區域而有不同的泊車費用,並分流部分街道、繁忙區域的車輛停泊在非繁忙區域的停車場,有效增加繁忙區域停車位的流動性。

    設緩衝逐步棄車

    交諮委委員高冠鵬認為劃一泊費有其好處,不會令人質疑政府“呢度加價嗰度唔加價”,是出於公平的考慮。他明白,政府實施的控車政策最終是希望居民能放棄車輛,但一步到位提高養車成本,迫居民放棄車輛,是屬於較硬的做法,建議考慮以緩衝政策讓居民逐步放棄車輛,多轉搭公交出行,繼而考慮棄車。不少住宅區域的公共停車場,當居民駕駛車輛出外上班時,日間泊車率會急降,建議該部分公共停車場可降低泊費,鼓勵居民把車停泊在泊車費較低的地方,再轉用公交出行,“有個誘因放棄使用車輛”,而非把車駕駛至上班區域,加劇繁忙區域的車位緊張。

    他建議生活區及商業區的公共停車場泊車費需有所區分,如位處生活區的中央公園停車場的日間泊費可調整至每小時四元,較其他車場的六元平兩元,“雖然只有一兩元的差別,但對車主已有吸引力”。商業區的公共停車場則維持每小時收費六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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