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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新聞] 中學生當街向女生露械


涉案青年被治安警拘捕

一名就讀北區某中學男生,疑求快感變“露械狂”,本月一日和二日在中區街頭,至少先後向兩名女中學生除褲露出下體。涉案學生前日疑準備再犯案時被治安警拘捕,警方已通知教青局跟進,並進一步調查案件,不排除有更多人受騷擾。
    被捕稱求快感
    被捕青年姓何,二十一歲,本澳居民,北區某中學學生;涉“暴露行為”被移交檢察院處理。“暴露行為”罪規定,在他人面前作出性方面之暴露行為騷擾他人者,處最高一年徒刑,或科處最高一百二十日罰金。
    案情透露,兩名就讀中區某校女中學生,本月二日下午五時一同放學回家行經中區某大廈時,穿便服的涉案何某突然衝出街頭,二話不說除褲露下體向兩女生展示,之後迅即離開。女學生回家後分別將事情告知家人,家人與女學生翌日報警,其中一名女學生報稱認出本月一日中午放學時曾被何某跟蹤。治安警接手調查,並通知教青局和社工局協助跟進。警方隨後經分析鎖定目標,至前日下午五時許,發現何某站在中區某大廈門後形跡可疑,懷疑準備再“露鳥”,於是上前截查及帶返警局問話。
    被捕何某承認犯案,供稱“露械”為追求快感,犯案時無固定目標,會隨機躲在中區大廈大門後伺機犯案。不過他否認曾跟蹤女事主。警方其後在何某位於中區住所起回當日犯案穿着衣服,並進一步調查案件,不排除有更多人受騷擾。

露得"械"即藏有攻擊"性武器",應該同時告埋佢非法藏"械",並即時"繳械"(閹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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