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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新聞] 原新聞局大樓何去何從


原新聞局大樓未盡善利用(資料圖片)
一棄再棄原因難明

    原新聞局大樓何去何從

    政府部門“捱貴租”,長期被閒置的政府物業又有何用武之地?財政局長容光亮表示,自二○○六年起,原新聞局大樓多次交給不同部門使用,去年再交回財政局,會根據檢測結果考慮如何使用。
    議員陳明金質詢位於板樟堂的原新聞局大樓、祐漢街市舊熟食中心等有何規劃?容光亮在書面回覆中提到,當局於二○○六年從新聞局收回位於板樟堂街1A-1B及 1C號的建築物(原新聞局大樓)後,即交予可持續發展研究中心使用,翌年四月再度收回。及後移交行政公職局使用,二○一三年退還。鑒於貿促局早前擬於該處設立“葡語國家食品展示中心”,故大樓於二○一四年三月又再移交該局。該局經委託專業機構進行設計並檢視建築物結構後,顯示建築物結構及承重力不能配合中心的使用,因而中心已改設於塔石廣場玻璃屋內,大樓亦已於去年交回財政局。為更全面掌握該建築物的整體結構安全等情況,隨之作出相關檢測安排,將根據檢測結果及在善用資源的前提下進一步考慮用途。
    熟食中心變倉庫
    容光亮續指,自從祐漢熟食中心遷往祐漢小販大樓二、三樓後,民署已對舊熟食中心的空間利用進行重新規劃。為節省倉庫租賃開支,妥善運用公共資源,該中心空間未來將用作民署文件資料、不動產的貯存倉庫,相關設施裝修工程亦已展開。
    至於亞馬喇圓形地地庫一樓電單車停車場改善使用問題,交通局曾研究將其改造為輕型車輛泊車位的可行性,但受出入口轉向及內部結構客觀環境所限,暫不具備條件,故維持現有佈局。今年三月開始,該局已分階段將亞馬喇前地停車場周邊的電單車泊車區改為上落客貨區,以引導電單車駕駛者善用停車場。

呢楝政府樓都唔知搞乜,多年都似閒置着,又無解釋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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