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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新聞] 涉醉駕警務總長罰款准退休


  今年六月治安警一名警務總長在氹仔醉駕自炒
(資料圖片)      
    內部紀律調查完成司法判決待公佈
    涉醉駕警務總長罰款准退休
    【本報消息】治安警察局一名警務總長今年六月涉醉駕,在氹仔史伯泰海軍將軍馬路失控自炒撞壆事件有新進展。保安司司長辦公室公佈,內部紀律程序調查已完成,涉事人員被罰款處分,並獲批申請退休離職。司法程序判決有待公佈。
    涉事保安部隊人員是一名梁姓警務總長,五十多歲,曾在交通廳工作,以及任保安部隊事務局技術支援廳長。事發後其體內被驗出酒精含量一點三一克,涉醉駕。
    醉駕自炒手腳受傷
    事發在今年六月二十五日凌晨約二時,一部私家車沿氹仔史伯泰海軍將軍馬路往孫逸仙博士大馬路方向行駛,至麗景灣酒店對開突然失控,首先撞毀斑馬線旁安全島鐵柱,再撼路中石壆,右前輪飛脫後,私家車餘勢未了,繼續前行十多米始停在路中。司機梁某頭和手腳受傷,一度被困車內,消防員接報到場救出傷者。傷者當時清醒,初步包紮後由救護車送院治理,經治療後出院,其後被揭發醉駕。肇事私家車車頭和右邊車身損毀嚴重,安全氣袋彈出,碎片散落地上。
    事發後,保安司司長黃少澤對事件表示痛心,因為培訓一位警務總長須經過多年時間,事件不單影響涉事人員的個人前途,也損害部隊形象及紀律。保安司及轄下部門非常重視,除刑事調查外亦開展了紀律調查。未來會加強警隊人員的意識,亦呼籲全體警務人員一定要遵守法紀,做好榜樣。同時希望居民監督警隊成員。
    籲警隊人員須守法
    治安警察局於意外後即時開立刑事報告並移交檢察院處理。保安部隊事務局與治安警察局交通廳保持緊密溝通,以取得相關資料。事務局亦對涉事人員提起紀律程序。事務局重申,一貫要求全體工作人員必須奉公守法、嚴謹對待個人公私行為,會審視現時措施及指引,防範再發生同類事件。
    保安司司長辦公室網頁“警鐘長鳴”欄目公佈最新進展,指內部紀律程序調查已完成,涉事人員被罰款處分。其申請退休離職,已獲批准。司法程序判決有待公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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