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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新聞] 檔主:條款無異要檔主退場


  有檔主指街市被搶去生意,才導致有人無心營業。      
    生意被搶才會消極經營
    檔主:條款無異要檔主退場
    對於民署要求檔口一年不得休息超過三十天,有菜檔檔主反問公務員一年的休息日數?“佢哋係人,我哋係唔係人啊?訂這些規矩太自私啦。”表示街市被超市搶去生意,營業額不理想,才會有攤檔消極經營。
    不願透露姓名的檔主提到,自從二○一六年政府撤銷街市周邊禁售鮮活食品的發牌限制,亦即全面開放街市外圍可賣鮮活食品後,街市檔口生意即大跌,直言超市等搶去街市不少生意。
    他認為民署的最低營業日數建議,將令少營業的檔口退場。直言“如果街市搵到食,邊個願意休息?”街市被超市搶生意,有檔主見生意慘淡,自然無心營業,他自己亦“無心機”,但日日都開檔,“幾十歲啊嘛,如果唔係點啊?社保又唔夠養我,做得幾多得幾多囉。”自身年事已高,街外無人聘請,數十年來靠賣菜為生,一天工作十多小時,時薪不足三十元,對於民署的諮詢建議,他深表無奈,有感會無法適應而要離場,現時唯有“做得一日得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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