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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東方不敗 於 2018-6-27 11:38 編輯
【本報消息】一名的士司機涉與內地男乘客爭執,“吹雞”同行“幫拖”解決事件,三方過程中均有受傷,更為此事對簿公堂。初級法院合議庭經審理後,決定案件押後宣判。
第一被告姓黃,四十八歲,福建人,報稱商人,被控兩項普通傷害身體完整性罪和毀損罪;第二被告姓熊,四十歲,本地人,現時為巴士司機,有案底,被控一項普通傷害身體完整性罪。
案情顯示,前年十月六日凌晨約十二時,事主駕駛的士於馬六甲街某娛樂場門口停下,並欲前往娛樂場內的洗手間。當其打開車門下車時,正在等候的士且喝下酒精飲料的黃某登上的士座位,事主立即喝止黃某,雙方於的士旁邊口角及互相拉扯。
期間,黃某用手抓向事主的右手臂,並大力拍打的士左邊前座車窗。事主馬上“叫幫拖”,致電熊某到場協助。熊某到達後亦與黃某口角,繼而爭執和拉扯,雙方均有受傷。
熊某於庭審否認指控,稱當時到場欲了解事情,豈料黃某發難,不知何故對其多次推撞,強調過程中無反擊過對方;黃某雖缺席審訊,但其供詞直指等了的士很久,認為涉案事主拒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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