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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不在開水而在人
有“抱不平”人士致函投訴機場:稱在協助一老人吃藥找“開水”期間遭受機場人員及機場餐廳職員的不禮貌對待,從而有了一杯十六元的天價開水。其實事件中罪不在於開水,也不在於開水是否天價,而是機場服務員及餐廳職員的處事態度和服務問題。好簡單一件事,由於個人服務態度而讓整件事給搞砸了,明明是一件可以助人樂道的好事,卻成了令人氣憤難平而訴諸投訴的不如意事,實在可惜。
推己及人,若事情發生在自己身上,又當如何?或許有不少人認為,給錢就行了,何必斤斤計較!事件雖然與錢扯上關係,然如何在“錢”以及提升服務的問題上,職員明顯是選擇了前者,輕視了作為澳門通往國際窗口的重要因素,給不斷國際化及擁有良好形象的小城打上了一記問號,讓一向純樸好客的民風,因一杯開水而掃光,不值得。
話說回來,在機場要找開水機確是難事,換了在其他國家及地區的機場也一樣,在這方面怪不得機場。但物是死的,人是生的,只要服務人員想深一層,絕不會鬧出天價開水的事,更何況是面對一個因病要吃藥的老人家?或許真如餐廳職員所說,規矩是老闆所定,但斷估沒有老闆因職員助老人家吃藥而炒魷魚吧!
一次不當的“服務”,讓客人留下了“強盜”、“不道德”的駡名,實應吸取教訓,提升服務,與人為善,於己於人於澳有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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