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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漏水困擾多年住戶冀蔡宇略盡快修葺防漏

(商台)2011年4月26日 星期二 16:22

前屋宇署    長蔡宇略位於太子道西的住所漏水,滋擾樓下住戶,被票控不遵從妨擾事故通知,在九龍城法院裁定罪名成立,罰款1750元。蔡宇略說,會與律師研究下一步行動,又指自己是跟據專業操守做事。裁判官說,食環署    的測試證實,漏水源自蔡宇略單位的工人廁所;雖然蔡宇略曾委託專家,試圖證明漏水源頭來自另一樓層,但認為有關測試並無考慮全面情況。而蔡宇略事後,雖然為廁所更換污水渠及加裝防水物料,但仍無法阻止滲漏。

飽受漏水困擾多年,住在蔡宇略樓下的戶主說,過去幾年,不斷用膠袋及水樽,盛載漏水,更曾在廚房滑倒。她曾自掏腰包找人修理,但漏水問題持續,希望在今次裁決後,蔡宇略會盡快進行修葺防漏,如無改善,不排除提出民事索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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