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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罪不等於無做錯

就林偉、陳連因、林敏儀、楊道禮、陳明瑛及李良志被控清洗黑錢,法官蕭偉志表示,庭審證實林偉、陳連因及李良志開設空殼公司、銀行帳戶並授權予歐文龍夫婦等連串行為,但法庭不能單憑此證實協助清洗黑錢;同時,法庭相信被告林敏儀及楊道禮不知匯錢最終的去向,故裁定六人清洗黑錢罪不成立。法官直言無罪不等於他們“無做錯”,告誡各人做任何事情均需考慮清楚,不應違背自己意願做出不正當的行為,希望各人好好反省。
    初級法院合議庭主席蕭偉志指出,雖有證據證實林偉、陳連因及李良志協助歐文龍開設空殼公司及銀行帳戶,授權歐文龍與陳明瑛實質操控該等公司及銀行帳戶,部分被告的答辯牽強,難令人信服。惟由於大部分事實需建基於庭上證據,在歐文龍拒絕作答,林偉、陳連因缺席應訊下,某程度影響庭上搜證。由於證實不到三人按歐文龍指示而行,再且,連串銀行轉帳仍屬於行賄的一部分,未落入歐文龍手中。裁定三人清洗黑錢罪名不成立。
    各人洞悉不法行為
    至於被告林敏儀、楊道禮及陳連因名下的迅興建築工程有限公司及新嘉裕投資有限公司,按陳連因吩咐將錢存入指定戶口,但法庭相信兩人及公司不知錢最終的去向,三人及兩家公司同脫清洗黑錢罪。此外,兩家空殼公司雖有授權陳明瑛操控,但未有其他證據顯示協助清洗黑錢,故相關罪名不成立。
    法官重申,罪名不成立並不等於他們無做錯,有理由相信各人洞悉行為的不法性,並告誡他們應吸取經驗,做任何決定前需了解行為的性質及法律後果,要慎重、理性處理問題,而不是盲目聽從指示,違背自己意願作出不法行為,冀各人好好反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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