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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新聞] 四警毆斃拘留犯案開審

一名東北漢五年前在治安警察局第三警司處斃命一案,昨於初級法院審理。控罪指出,四名治安警員疑因拘留該男子於警局調查期間,一同僚突遭其襲擊,為報復上演全武行,先用手銬將其手腳扣起,拳腳群毆致其全身多處骨折嚴重內出血,終告釀成悲劇。案件下月三日繼續聽證。
    四名男治安警由打擊罪惡轉為嫌犯,應訊時皆保持沉默,表現冷靜。分別姓孫,四十四歲;姓龍,卅四歲;姓李,卅七歲;姓曾,三十餘歲。
    控罪指出,二○○七年三月廿八日凌晨一時許,四名被告聯同三名同僚到北京街一帶掃黃,拘捕李景龍(譯音,三十餘歲)等人返警署調查。期間一警員在李景龍身上搜出藍精靈,盤問間突遭其發難襲擊,導致鼻骨爆裂送院治理。四名被告疑為幫同僚報復,用手銬將李景龍雙手雙腳扣起,令其躺於長櫈,繼而多次用警棍及拳腳痛毆,造成其極度疼痛及骨折。至凌晨近三時,四人再次圍毆李景龍,將其推向麻雀檯拳腳相向,見其漸失知覺,遂用水淋向其面部。及後,孫姓警員察覺勢色不對,急召救護車,惜送院後宣告不治。
    法庭傳召法醫出庭作證,指死者死因為腹腔大量出血,全身共廿二道傷痕,排除自殺可能。另死者母親友人指出,自李過身後不足一年間,其於上海的母親亦相繼過身,生前身體非常好,相信與兒子不幸去世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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