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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新聞] 團體促營商運合建後備網絡

澳門電訊前日發生年內第三次“斷網”,公用事業關注協會認為事件令人難以接受,建議政府將網絡事故納入續牌的評分標準,以加強阻嚇。該會又質疑電訊營運商為求增加收入,發展其他旁系業務,忽略本身的通話業務,從而導致系統不穩定,故促請澳門電訊高度關注今次事故,釐清其主要業務,保持電訊服務穩定。
    公用事業關注協會副理事長陳永源就事故提出了兩個問題。首先是網絡的穩定性,由於電信網絡已不是純粹提供話音服務,混合了數據上網、跨境通訊服務等,當遇到節日假期,使用人數及流量突然激增,即使正常地使用,亦可能構成網絡癱瘓的風險,認為電訊營運商有需要擴大系統容量,甚至前瞻性地設立網絡的後備系統。
    陳永源建議由政府牽頭,建立流動電話的後備網絡,必須由所有營運商參與。營運商有社會義務及責任,撥出部分盈利支持後備網絡的運作,而非使用公帑。當有營運商出現問題時,向公衆的手機發放訊息,甚至用作發放颱風消息等公共資訊,這是一五年中各3G流動電話牌照到期前必須考慮的問題。
    其次是罰則問題。對於一家每年錄得數億元盈利的公司而言,罰款數十萬元根本不具阻嚇作用。雖則罰款累積至某個金額時將面臨“釘牌”,但試問政府會否冒險要求一家營運商停止服務?皆因涉及的問題可能更大。顯然現有的罰則達不到立法原意,罰則標準亦不清晰,究竟是否停止服務時間較長,罰款金額便會更多?陳永源認為罰則標準需要檢討。
    牌照到期前檢討
    另外,根據規定,故障後一百天內需提交事故報告,但報告較具技術性及透明度不足,例如澳門電訊首次斷網時涉及人為疏忽,成因只是簡單交代。至於網絡的安全性及穩定性、涉及的公司有否疏忽及何時將系統擴容,未有全面解釋,讓公衆不滿,產生較多疑問,沒有顧及公衆的知情權。
    電信局已收報告
    電信管理局昨晚回覆本報查詢表示,已於昨日六時半收到今次“斷線”事故的初步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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