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瞞證人案底疑雲 假報告誣陷廉署 蔣麗莉涉騙案

(明報)2011年3月26日 星期六 05:05

【明報專訊】太平洋興業(現稱「新時代能源」)前主席蔣麗莉涉與兩名公司董事詐騙認股權案件,辯方本周四接獲警方報告,疑廉署隱瞞特赦證人犯罪紀錄。惟控方昨翻查警方紀錄及涉案警員,證實文件造假。

次被告胡思聖(46歲)的大律師艾勤賢指出,胡思聖本周三接獲「神秘人」送來3份警察案件報告,透露特赦證人葉玉珍及其夫王偉明涉藏毒,但控方資深大律師韋仕博昨指案件編號及文件式樣皆失實。

韋仕博表示,警方翻查假報告的案件編號,「葉玉珍藏毒案」實為上水    區反爆竊行動案件;至於葉被搶劫後揭發袋內藏毒案,實為一名梁姓女子被搶劫的案件。另一份假報告指王偉明藏毒,事件屬實但詳情出錯,如假報告指王「藏有20克疑似毒品」,實為「販運14.16克冰」。

報告格式與警方一樣 字體有別

韋仕博續稱,假報告格式與警察正式報告一樣,但警察會以電腦打印案件資料,填滿表格空間,打印字體與表格字體不一,假報告則全部字體相同。韋強調已證明辯方文件不實,辯方未向控方查證便呈堂,惹來廣泛報道,認為辯方應向葉玉珍及廉署道歉,並繼續審訊,但辯方未肯罷休。

假報告指葉玉珍於2008年7月20日於上水藏毒被捕,艾勤賢早前稱有「知情者」指當天有廉署人員到上水與警方「聯絡」,要求控方再調查假報告中拘捕葉的警員52447,及案發日當值的蕭姓警員,又明言若查明兩名警員皆不涉案,可提供知情者的聯絡資料,讓警方跟進。

接獲假文件 次被告向警備案

韋仕博回應指警員52447案發時負責訓練警車司機,亦無蕭姓警員當值,再次證明辯方文件並非真實,終獲辯方同意續審。艾勤賢則補充,胡思聖午休時前往警察總部,就收到偽造文件備案。案件下周一續審。

【案件編號:DCCC265、26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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