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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回家》多植入式廣告無綫遭警告



無線電視再被觀眾投訴電視節目有太多植入式廣告,通訊局昨根據投訴作審議,認為無線的《愛.回家》大量展示贊助商產品,令人覺得牽強,干擾觀賞趣味,並為贊助商產品帶來累積宣傳效果,裁定投訴成立,並決定向無線發出嚴重警告。但有立法會議員稱,局方僅向無線發出嚴重警告猶如「口痕」,完全無阻嚇作用,料無線很快會重犯。
  一名公眾人士向通訊局投訴,指去年六月七日晚上八時至八時半,在無線翡翠台和高清翡翠台播放的《愛.回家》,過度展示贊助商的不同產品,干擾觀賞趣味,不符合節目內容所需。
  通訊局經調查,發現整個節目重複展示不同角色使用該贊助商的流動電話、平板電腦、數碼相機和投影機,並有多個特寫鏡頭顯示產品 上的品牌名稱,審議認有關描繪顯示不自然,刻意展示贊助商的不同產品,不符合劇情需要,大量展示贊助商產品令人覺得牽強,干擾觀賞趣味,且為贊助商產品帶來累積宣傳效果。
  因此通訊局認為有關間接宣傳和產品贊助的投訴成立,並決定向無線發出嚴重警告,促請它嚴格遵守《電視節目守則》和《電視廣告守則》的規定。

  立法會資訊科技界議員莫乃光認為,無線利用節目間接賣廣告,已非初犯,局方僅向無線發出嚴重警告猶如「口痕」,完全無阻嚇作用,相信無線很快又會重犯。他認為,通訊局應有權知悉植入式廣告金額,裁決的罰則必須與有關利益掛鈎,並要高於有關廣告費用,否則無線「除笨有精」,形同鼓勵他們繼續利用節目賣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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