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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載內部活動相片至內聯網

上載內部活動相片至內聯網

    問:將公司內部活動(如聚餐)拍攝的照片,上載至公司內聯網,以便員工下載,是否適當?

    答:根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三條及第四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照片屬於可確定身份人士的個人資料,對有關資料的處理,受《個人資料保護法》規範。由於當中涉及員工的個人資料,故應在活動開始前告知員工相關照片會上載至公司內聯網。倘有員工提出反對,則不應將其照片上載至內聯網。

    (以上內容由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供稿。查詢熱線:2871-5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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