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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新聞] 兩內地男女販賣人口罪成

兩內地男女販賣人口罪成

    【本報消息】賣淫集團在網上以高薪、做公關招徠,誘騙內地女子來澳,即強迫在七天的逗留期內賣肉。案件經過初級法院審訊後,昨日判處協助集團工作的兩男女五項販賣人口罪、兩項加重淫媒罪、輕量販毒及持有吸毒工具罪等共九項罪名成立,合併各判處五年徒刑。
    女被告李燕(廿三歲,女,江西人)、男被告柴先讓(廿九歲,重慶人,扒仔)。二人被控的犯罪集團罪及為販賣人口扣留證件罪罪名不成立。
    案情顯示,以一杜姓男子為首的賣淫集團在內地網頁以高薪、做公關招徠,誘騙女子來澳後即迫令賣肉,並要脅不從者要償還酒店錢。賣淫期間要向嫖客提供毒品。
    集團分工細緻,李女負責帶受騙女子來澳,並與柴一起收肉金、看守受騙女子等。去年六月,一重慶女子被安頓後始知上當,當場拒絕,結果被禁錮一星期,直至十三日被釋放,向司警告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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