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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新聞] 華懋慈善基金維持受託人

華懋慈善基金維持受託人

    【本報綜合報道】香港終審法院昨日駁回華懋慈善基金的上訴,維持該基金是已故華懋集團主席龔如心遺產的受託人地位。

    香港高等法院原訟庭及上訴庭早前均裁定,華懋慈善基金只是遺產的受託人,非受益人。認為龔如心是希望華懋以信託人的方式執行遺囑內容,並非饋贈有關遺產。對此,華懋慈善基金不服上訴至終審法院,認為龔如心在二○○二年訂立的遺囑,列明將財產全部撥歸基金;當時龔如心用的是簡單句子,但用意明顯是要基金成為遺產的受益人。
    世紀爭產基金勝訴
    終審法院的判詞指出,遺囑整體文意使用的是指使性質的言語,遺囑的條款也清晰顯示,要為慈善目的訂立一項信託。因此,終審法院裁定,基金將以受託人形式持有全部遺產,而非以無條件饋贈形式接受有關遺產的任何部分。
    香港特區政府律政司早前表示,倘華懋慈善基金是龔如心遺產受益人,則一旦基金清盤或遭人追討欠債,便可動用遺產還債;但若基金只是受託人,便不能動用龔的遺產。
    龔如心曾是亞洲女首富,於二○○七年四月逝世。她留下的遺產觸發華懋慈善基金和商人陳振聰之間持續多年的“世紀爭產案”,最終華懋慈善基金於二○一一年取得最終的勝訴。不過,對於遺產繼承的方式,華懋慈善基金有不同看法,觸發今次遺產受託人與受益人地位的上訴官司。
    據香港傳媒估計,龔如心的遺產有八百三十億港元。
    裁決無損慈善宗旨
    終審法院駁回華懋慈善基金就已故華懋集團主席龔如心遺囑的上訴,裁定基金是遺產受託人,而非受益人。律政司表示,歡迎終審法院的裁決,會詳細研究判詞,並考慮相關跟進工作。龔如心的遺產現正由法庭委任的獨立臨時遺產管理人管理,律政司會繼續關注遺產的管理狀況,並就龔如心遺囑執行的安排及細節,與華懋慈善基金及臨時遺產管理人磋商。
    律政司又指,會按慈善事務守護者的身份,繼續密切留意並就遺產的管理、保存和遺囑執行等事宜適時作出跟進,包括向法庭尋求所需指示,以維護及保障慈善利益。
    對於終審法院駁回華懋慈善基金終極上訴,華懋集團主席龔仁心下午回應裁決,指心情與平日無異,形容是“寵辱不驚、去留無意”,對法庭判決無甚看法,因裁決不會影響基金做慈善的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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