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發帖

[澳門新聞] 的哥傷稽查判刑中院駁上訴

交通局訊:中級法院駁回一宗的士司機侮辱和襲擊交通事務局的士稽查人員的上訴,局方歡迎有關裁決,並重申稽查人員將繼續依法執行職務,打撃的士違規行為,並提醒的士業界須守法營運及配合日常巡查工作。

    有關案件發生於二○一四年一月一日,交通事務局前後三名的士稽查人員在澳門商業大馬路近英皇娛樂酒店及附近一帶執行打擊的士司機違規行動,未幾發現一名的士司機與一名女遊客就車資事宜討價還價,懷疑有人濫收車資。為此,稽查人員上前表明工作身份,並分別向該名的士司機及遊客繕寫實況筆錄,其後該司機拒絕簽署並情緒激動,更揮拳襲擊其中一名稽查人員以致其倒地受傷,期間並以粗言穢語侮辱稽查人員。初級法院就案件作出判決,裁定有關的士司機觸犯《刑法典》第140條第1款及第2款結合第129條第2款H項所規定及處罰的一項加重傷害身體完整性罪,判處九個月徒刑,同時觸犯《刑法典》第175條第1款結合第178條所規定及處罰的三項加重侮辱罪,每項判處二個月徒刑,四罪並罰,判處合共一年徒刑之單一刑罰,緩刑兩年。
    有關的士司機其後上訴至中級法院,最終被駁回。
    交通事務局重申的士稽查人員將繼續依法執行職務,對於的士違規行為,局方持續聯同警方嚴厲打擊,絕不姑息,呼籲的士業界切勿以身試法,並應配合及尊重前線人員執法,維護行業正面形象,改善和提升的士服務質素。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