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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新聞] 安全用槍加強宣教


  警方調查氣槍射傷廣場舞婦女案件(資料圖片)  



      
    射擊會人士指專業氣槍射傷廣場大媽
    安全用槍加強宣教
    【本報消息】早前有婦女在公園高歌,被氣槍遠距離射中流血,引起社會高度關注。澳門勵青射擊會幹事林先生表示,事件涉及俗稱“痰罐仔”的鉛彈,相信是由專業氣槍射出,而非市面流通的“B彈槍”。現行法例有足夠規管,故重點非收緊氣槍標準,而是加強安全用槍的宣傳教育。
    鉛彈屬“痰罐仔”
    早前祐漢公園發生“流血”事件,一群廣場舞大媽疑因聲浪擾人,遭人用氣槍射擊,兩名“中槍”的婦人,分別傷及肩膀、腳部,警方事後在現場檢獲有殺傷力的鉛彈。
    澳門勵青射擊會幹事林先生譴責涉案者使用氣槍傷人的行為,指俗稱“痰罐仔”的鉛彈,在國際賽事中亦有使用,是由專業氣槍射出。該類氣槍及子彈在本澳只准向持有槍牌的專業運動員出售,不會售予一般客人,“標準好嚴格”。
    規管氣槍法律足
    他指出,專業氣槍與現時市面流通的玩具槍及BB彈(膠彈)不同,後者的使用標準與鄰近地區相近,規定能量低於兩焦耳或以下,故遠距離射擊並不會對人體造成傷害。而且海關入口檢查嚴格,會檢查每支玩具槍的火力,才准商舖售賣。
    他認為,本澳規管氣槍的法律已足夠,故重點不在於收緊氣槍標準,而是加強安全用槍的宣傳教育。現時氣槍團體亦會定期舉辦安全使用氣槍的講座或培訓班,如不能射擊居民等。澳門地方細小,空間有限,居民之間要互相尊重。
    減少噪音互尊重
    另外,有祐漢區居民在社交媒體發文,投訴廣場舞大媽經常成群結隊於早上練習,發出聲浪擾人,尤其嚴重滋擾輪班人士,曾向多個部門投訴,但情況並沒有改善。有議員認為“噪音法”存在漏洞,建議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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