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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謂準公罪?

準公罪,是必須由受害人或法定代理人告訴才能提起刑事訴訟的罪行。所謂“告訴”,是指受害人或法定代理人向司法機關告知有關犯罪事實,並要求追究刑事責任。
    在《刑法典》中,部分罪行屬於準公罪,如普通傷人、恐嚇、盜竊、詐騙等。其中,如某些罪行符合特定條件時,準公罪便會轉為公罪,如“盜竊罪”中,盜竊的財物價值超過三萬元,便會轉成公罪。很多時候,刑事警察機關(如司警局)就算知道有關案情,但受害人或法定代理人表示不追究犯罪行為人的刑事責任,司法機關(如法院、檢察院)便不能依法提起刑事訴訟,犯罪行為人亦不會受到任何刑罰。
    (司法警察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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