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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廈社屋用地涉歐案

歐文龍貪瀆案,望廈社屋的土地批給申請亦捲入其中。早前庭審爆出望廈社屋背後的驚天換地計劃,擁有慕拉士樂都工業大廈地段的林偉,以這幅土地申請換取望廈平民新村現址的B、D地段。歐文龍用口頭緊急批示,即時接收林偉的土地,並命令清拆原土地上的工廠,建造望廈社屋一期並安置望廈新村的五百住戶。
    工務局副局長陳寶霞以證人身份作證時指出,土地廳跟進換地申請時開會研究,由於當時政府急謀在上址興建社屋,遂先收工廠地段,並與林偉協議,特區政府如在同區有相同等值的土地,便會加快考慮批予對方。這種情況甚為罕見。
    究竟B、D地段的土地位於何處?庭審沒有具體披露。據悉,慕拉士大馬路B、D地段,正是望廈平民新村現址範圍內接近新益的土地。歐文龍在任時,當局決定於望廈平民新村及旁邊的樂都工業大廈興建望廈社會房屋。第一期工程,正是由林偉交出的工廠地段(即樂都工業大廈)。待望廈平民新村五百戶居民遷入新樓,現時的望廈平民新村將“推倒重來”,興建二期望廈社屋。聆訊間,控方直指林偉未卜先知,向政府申請換取B、D地段,足見其與歐文龍之間似早有所謀,在望廈平民新村這塊“肥豬肉”上分一杯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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