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竊用車輛罪

問:我知道盜竊車輛是犯法的。那麼,以惡作劇或玩樂的心態擅取他人的車輛去兜風,然後把車輛放回原處,這樣的行為須負甚麼的刑事責任?
    答:即使行為人沒有把車輛據為己有或變賣圖利,只是在佔用一段時間後將車輛放回原處,也屬犯法。因為根據《刑法典》第二○二條規定,只要是未經他人的同意而使用他人的車輛(包括電單車、腳踏車等),已觸犯“竊用車輛罪”,最高可被判處監禁兩年,或科最高二百四十日罰金。(司法警察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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