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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生女墮馬桶浸死 一個蠢一個驚闖禍棄嬰屍小情侶認罪 [打印本頁]

作者: 山道♂飄移    時間: 2011-8-17 11:38     標題: 生女墮馬桶浸死 一個蠢一個驚闖禍棄嬰屍小情侶認罪

17歲中學女生去年初發現珠胎暗結,又不敢告訴父母。當感到陣痛時還以為肚痛,到馬桶如廁時,始知正要生產,初生女嬰慘墮馬桶淹死。16歲爸爸放學趕到女友家,拿走已包裹好的嬰屍,在同學陪同下摸黑棄屍荒野。涉案男女昨在觀塘裁判法院承認一項串謀阻止埋葬遺體罪,案件押後至本月30日,先取感化報告始判刑。

首被告張俊杰,現年 17歲,報稱為大埔一間中學的學生;次被告馬海程,現年 18歲,報稱無業。案情指,兩名被告相識時是中學同學,拍拖後便發生關係。直至去年 4月,馬海程發現自己懷孕,卻無告訴家人。

取回嬰屍起名海葬


遭棄置的女嬰被發現後由救護員送院證實死亡。

馬海程於案發日凌晨4時肚痛起床,便爬到廁所。正坐上馬桶準備如廁時,女嬰出生直墮馬桶。她將女嬰撈起,發現女嬰已無喊、無活動。她即致電男友,叫他將屍體丟掉。張俊杰同日放學後趕往女友家,女友已用五層膠袋包裹屍體。他於下午6時拿走嬰屍,由另一不知情的男同學陪他到粉嶺蝴蝶山。張俊杰到達後,將裹有屍體的膠袋,棄置山邊小徑旁一棵樹下的草叢中。有途人覺得可疑,暗中報警。警員接報到場,拘捕張及他的同學。女嬰被發現後送往北區醫院搶救,同晚9時證實死亡。驗屍官指,女嬰出生時健全,有呼吸,在淹水時曾掙扎,後終溺斃。辯方昨指,張俊杰父母四年前分居,他與祖父母及胞妹同住。他案發日突然收到電話,因過度驚慌,才做出不負責任行為;馬海程不聰明,生產時還愚蠢到不知自己陣痛,其後不顧安全以鉸剪自斷臍帶,等候男友到來。她與張今年2月已取回女嬰屍體,替她起名後海葬。最諷刺是她現時的工作,專門出售孕婦及嬰兒產品,已令她良心不斷受責備。署任主任裁判官陳錦昌昨指,此等控罪如不判監禁,會為社會帶來錯誤訊息,收不到阻嚇作用,涉案女嬰已足月,如獲成人照顧,便不會喪命。法官還訓斥馬海程的家人,質疑如他們與女兒關係良好,多點溝通,便不會連她懷孕也不知,釀成悲劇。案件編號: KTCC4235/11

小情侶棄嬰屍示意圖


1)女被告案發日凌晨 4時,在家中廁所產下女嬰,女嬰直墮馬桶淹死


2)男被告收到女友電話通知後,趕到女友寓所,女友已用五層膠袋包好屍體


3)男被告偕同學赴粉嶺蝴蝶山摸黑棄屍,有途人發現可疑報警


4)警員接報到場,拘捕男被告及他的同學


棄嬰小爸爸
棄嬰屍案男被告張俊杰,出庭應訊後由多名親友陪同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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