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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愛滋器官移植五病人 [打印本頁]

作者: lwl2007    時間: 2011-8-28 09:21     標題: 愛滋器官移植五病人

臨床醫療質素在台灣被讚譽為首屈一指的台大醫院,驚爆國際醫療界最駭人聽聞失誤,台大醫院內人員涉違規單憑電話確認愛滋病毒檢驗結果,結果「陽性誤當非陽性」,將一名愛滋病帶菌者的心、肝、肺及腎移植予五名病人,令五人及負責移植手術的醫護人員同陷患愛滋病的險境。有關方面已緊急向涉事病人施以抗愛滋藥物,台灣衞生署要求台大三日內提交報告,台大隨時被重罰,死者家屬若明知死者帶菌仍簽捐贈同意書,亦可能被判有期徒刑。

全名國立台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的台大醫院,在上世紀六十年代尾,分別成功進行台灣首宗活腎及屍腎移植手術,從此在當地器官移植領域處先鋒地位,在國際亦享負盛名。不過,愈出名愈驚嚇,台灣衞生署昨晚證實此宗轟動全球的台大錯誤移植「愛滋器官」事故。

驚嚇事件於上周三(二十四日)揭開序幕,新竹市一名三十七歲男子當日墮樓被送到新竹市南門綜合醫院急救,可惜其昏迷指數一直高企,情況不樂觀,「好心」家屬隨即主動聯絡台大器官捐贈小組,男子證實腦幹死亡後,器官捐贈小組團隊前往南門醫院切除死者器官,再帶返台北市台大醫院準備移植到病人體內。

通電話聽錯檢驗結果

台灣傳媒引述新竹市衞生局局長姚克武稱,該男子為確診愛滋病帶菌者,一直在台北治療及覆診,到上月才轉介到新竹市接受治療。該男子墮樓原因不明,暫亦未知「好心」家屬是否知悉死者為愛滋病帶菌者,但他們肯定好心做了壞事。

台大醫院捐贈團隊親自開刀取出死者心臟、肝臟、肺臟及兩個腎臟,其中心臟轉送交國立成功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其餘器官則由台大操刀,為有需要病人進行器官移植手術。可是,台大事後才揭發在過程中出現嚴重疏失,原來台大檢驗團隊在接受器官捐贈時已經驗出捐贈者對愛滋病測試呈陽性反應,但移植團隊卻似乎不知道檢驗結果。

最終,一名病人在成大接受心臟移植手術,另外四人則在台大接受肝、腎及肺移植。台大發言人昨漏夜召開記者會,就失誤致歉。初步調查發現今次失誤肇因非常無稽。發言人指,院內人員當日僅以電話詢問檢驗部門死者的愛滋病毒檢驗結果,在未有按程序檢視書面報告下,有人聽錯陽性(reactive)為非陽性(non-reactive),最終將「愛滋器官」移植。

截至昨晚,有關方面未有交代五名接受器官移植病人的最新情況及個人資料,台大只表示會於三日內提交調查報告,昨晚亦已實施緊急處置措施,向五名病人給予預防性抗愛滋病藥物。至於新竹南門醫院、台大及成大的逾百名醫護人員由於在過程中與患者血液可能有接觸,目前同樣人心惶惶,部分涉事醫護人員正開始服食抗愛滋病毒藥物。

家屬若知情難逃刑責台灣衞生署醫事處長石崇良指,事件責任誰屬要在調查完畢後才能定案,該署會按情節給予台大適切行政處分。據台灣傳媒了解,死者母親應在不知情下簽下器官捐贈同意書,但傳媒指當地的器官捐贈流程,除了會對捐贈者進行包括愛滋、梅毒及肝炎等檢驗外,亦會詢問家屬死者是否為高危群,確認沒有傳染病才會進行手術。

台大今次疏失極可能須負上刑責,涉事人員可能須面對三年至十年的有期徒刑,若死者家屬事前知情,也同樣難逃刑責。台大可能面臨五萬至五十萬元新台幣的罰款,相關診療部門甚至會被處一個月以上、一年以下的停業處分,最嚴重可吊銷開業資格。

                                                                                                                                         
台大醫院將愛滋病帶菌者死後捐出的器官移植給五名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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