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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新聞]
權為民所賦 利為民所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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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腳立
時間:
2012-10-20 2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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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為民所賦 利為民所謀
權為民所賦 利為民所謀
新一屆司法年度開幕式上,司法界負責人不約而同點出政府施政的相關問題,指現時居民因不服政府官員的行政行為,尋求司法覆議的訴求較強烈;一些機構不依法辦事衍生糾紛,不承擔責任,美其名“依法處理”便將問題推給司法機關;部分政府部門決策能力正在退化。話音剛落,廉政公署也在年報發錚言:“人無德不立,官無德不為”。特區政府、各級官員應深切反思。
廉署指出,時代有新要求,民衆有新期望,發展經濟、改善民生、加快制度建設步伐、強化廉政建設已是當務之急。去年處理的行政申訴、投訴個案近千宗,引起不滿的“風險點”集中在行政部門的作為、執法水平、管理方式,以及工務部門處理職責範圍內各項工作的成效。惜部分部門對投訴個案不重視,回覆廉署時模稜兩可或迴避核心問題,阻礙解決問題及提升工作效率。強調廉署破案或妥善處理申訴,只是治標不治本。關鍵問題是制度不全、管理水平不足。
澳門回歸十三年,創出了舉世觸目的經濟成就,但急促發展衍生的後遺症逐步湧現,加上民智漸開,對公平、正義、廉潔社會的訴求日漸強烈,維權意識高漲,甚至付諸社會行動。近年多宗社會事件已告訴人們,澳門社會真的不同了,進步相當快,特區政府以至各級官員須與時並進,在制度建設方面下苦功。
澳門各領域法律、制度基本齊全,基本法亦早有一套權力制約系統,行政主導之下,行政、立法、司法各司職能,互相配合、制衡。監督政府施政的系統從來不缺,外有立法會,內有廉政公署、審計署,惜各機構未發揮最大作用,解決之道是找到核心問題,對症下藥。
外部監察方面,政府應加快修訂《預算綱要法》,讓立法會更好監督政府財政預算、執行;加強行政、立法互動、溝通,透過立法會更好解說政策,強化政策民意基礎,提升執行績效。內部監察方面,強化廉政公署、審計署作用,令相關勸喻、建議、審計報告等由“紙老虎”變成政策的重要參考,並為評核官員績效的主要指標,落實高官問責,完善內部核評、晉升、橫向調動及奬罰機制,彰顯公平、公開,用人唯才、唯賢。
在資訊爆炸年代,變化永遠快過計劃,現代公共行政管理講求“貼市”、實效。行政、決策、施政模式要適應社會發展,官員確要放下身段,多與社會互動,尤其要與利益持份者直接交流,除直接落區外,可利用科技網絡,多換位思考,謹記“權為民所賦、利為民所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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