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賈利安稱依法收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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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東方不敗
時間:
2011-3-26 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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賈利安稱依法收地
運輸工務司司長辦公室昨發出聲明,強調高度關注政府人員在執行公務期間遭恐嚇及阻攔,政府人員依法執行公務,應當受到尊重,居民表達意見及訴求應透過和平理性方式進行。工務局長賈利安重申,收地行動依法進行,並澄清與村民開會時沒有提及不會收回有關地段。
運輸工務司司長辦公室發聲明表示,對於有人以暴力行為恐嚇及意圖傷害政府人員,予強烈譴責,對執行公務的政府人員表示關切慰問。工務局新聞稿則稱,該批人士對現場執行職務的公務人員除恐嚇,令人身安全受到威脅外,還出言侮辱、誹謗和謾駡,以及投擲雞蛋等物件粗暴和不理性行為,政府強烈譴責。
工務局重申,根據基本法第七條規定,“澳門特別行政區境內的土地和自然資源,除在澳門特別行政區成立前已依法確認的私有土地外,屬於國家所有。……”按回歸前在澳門生效的法例,紗紙契並非土地所有權的有效證明文件。因此,回歸後,特區政府根據基本法的規定,不會承認紗紙契是土地所有權的有效證明文件,因為特區境內的土地屬國家所有。
終審法院在二○○六年作出的裁判清楚指明,在特區成立前未獲依法確認為私有的特區土地,在特區成立後均屬國家所有;特區成立後,不能通過司法裁判確認這些土地的所有權或利用權為私有,無論有關訴訟是在特區成立之前還是之後提起的。
凡未經政府合法批給、非法霸地佔地,破壞山體、阻礙政府護林工作,以及嚴重影響公衆利益等違法違規行為,政府不但會嚴厲打擊,還會以強硬手段阻遏此類違規違法行為。政府會繼續打擊非法佔用政府土地行為,若佔用人對政府的決定有任何異議,可循司法途徑提出訴訟,在未獲法院的司法裁決前,任何訴訟都不影響特區政府對非法佔地的清遷行動。
澄清未講過不收地
工務局長賈利安昨接受訪問時表示,與村民開會時沒有說過不會收回上述土地,對方當時出示紗紙契以及一些澳葡政府發出的文件,但這些文件不賦予任何業權和地權。對方開會時亦曾提出有計劃在上址興建上蓋建築物,村民向當局查詢可否批地。賈利安當時稱可申請,由有關部門審批。他又指目前沒有收到法院停止清遷的通知,故不會暫停行動,以免影響興建石排灣公屋道路網等進度。被問及對今次事件看法?賈利安表示,居民有權採取行動表達訴求,但政府堅持必須處理有關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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