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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內地新聞] 廣州野蠻拆遷 逼走港業主 [打印本頁]

作者: 王腳立    時間: 2012-12-4 09:49     標題: 廣州野蠻拆遷 逼走港業主

港人業主在廣州面對野蠻拆遷卻孤立無援!有港人業主在廣州荔灣多寶路的房屋,因當地展開整治工程要求拆遷,但因賠償條件未能與拆遷方達成共識,與另外七戶鄰居頓成釘子戶,近月屢遭不明人士滋擾、日以繼夜有大型工程車在屋旁鑿地等賤招迫遷,導致房屋出現嚴重裂痕和漏水,晚上也難以入睡。港人業主曾報警求助,但當地警方拒絕立案,目前只好由兄弟姊妹輪流在家留守,亟待外界伸出援手。被要求拆遷的房屋位於廣州荔灣昌華涌多寶路,其中一家阮姓釘子戶,樓高四層總面積約二百平方米,目前為四兄弟姊妹擁有,家中排行第二的港人阮女士昨向本報求助,稱因荔枝灣涌改造第三期工程,其房屋在拆遷範圍,負責拆遷的荔枝灣建設指揮部辦公室,去年底採取現金收購和異地屋換屋兩種方式展開收購,收購價每平方米約一萬九千元人民幣。警方不敢立案

阮女士認為,其房屋樓齡雖已達四十多年,但近年已重新裝修,加上位處廣州繁華地段,附近樓價每平方米三萬元,市值可達六百萬元,但若以拆遷方開價賠償,最多賠償三百萬至四百萬元,難以在同區購買同等值樓房,「賠償金額不夠買新屋」。


至於當局開出的屋換屋方案,阮女士指對方提出的安置地段如芳村茶滘安置房,不僅位處偏遠,在交通及設施上都不如荔灣區。


阮女士的女兒九月回廣州時,發現一名拆遷人員在家門鑿地,雙方引起爭執,但對方竟聲言,「我現在打傷你,我最多走,但你傷到我,我一定報仇。」她們驚恐下報警求助,但警方竟因怕開罪上頭一直未敢立案。


由於拆遷方據傳需要在本月底安置妥所有住戶,否則需向政府雙倍賠償,阮女士擔心在限期將至時,對方不知會再用甚麼賤招。





挖掘機在房屋前後施工,震動明顯。(本報廣州傳真)



阮女士(後)與父親(左)的合照。(本報廣州傳真)



住戶門外被挖出大地洞。(本報廣州傳真)



挖掘機半夜在阮女士住所門外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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