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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新聞]
業主拖字訣 商舖每月續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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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didi
時間:
2013-1-21 1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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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主拖字訣 商舖每月續租
【經濟日報專訊】商舖求過於供,這是一個業主話事的年代,租戶生意難做。
有10年歷史的美孚紫羅蘭書局,業主表面上雖願意續約,卻要求每月續租一次,最終只能黯然在前日結業;聯邦酒樓眼見即將約滿,業主仍拒談新租約,酒席定單都不敢接。
租戶面對業主的非常決定,都只能空歎無奈,有業主要求租戶支持其慈善活動、維修商場公眾地方等,雖超越合約規定,租戶仍可能因擔心不獲續租,被迫遵從(見另文——「不合理要求 租戶維修公用地」)。
美孚廣場的紫羅蘭書局在沙氏年開業,近日6折清貨,經理王敏透露業主未有因應租約期滿提出新租金,但要求其後逐月續約,老闆遂決定本月下旬結業。王解釋:「不知之後要交多少租金,太多不穩定因素。」他坦言該店經營了10年,很可惜。紫羅蘭舖位業主則透過管理公司拒回應。王又聽聞,該商場有其他店舖亦面對逐月續租的條款,近月一間旅行社及洗衣店,未知是否因此相繼搬走。
料等其他舖約滿 一併規劃
中原(工商舖)高級區域營業董事陳國坤估計,業主每月續租約,是希望等候所持的其他舖位約滿後,一併重新規劃:「可能想將舖位『間細』放售,因為大舖位的租客議價能力較高,租金升幅沒那麼理想。」
事實上租約訂得過短,租客有舖也難做生意。全港有16間分店、以婚宴、宴會為主的聯邦酒樓,有3間分店因未獲業主續租,滿約前半年停接新客,因為擔心收客後才被「叮走」。集團董事副總監督鍾家寶指,一般會於滿約前一年開始商討續租,已預期業主最少加租3成,但部分業主會「試水溫」,拖到最後一刻才通知續租與否。
鍾指業主會放盤、搜集資料,以確定單位最高租金價位,但此舉令舉辦婚宴為主的酒樓生意大受影響,損失難以估計,因新人一般會提早一至兩年預訂酒席,即使酒樓獲續租,到時亦只能以平價促銷。
大舖分劏細舖 增租金回報
另外,有業主會將大舖劏成兩間細舖租予零售業,增加租金回報,聯邦旗下有兩間分店因此而搬遷。鍾直言,慨歎「是否只有名店才能生存?有沒有理會一般市民的需求?」
租客要競逐舖位,猶如參加「生還者」。有業界稱大部分商場都釐定兩種租金,租戶要付較高者:「第一種是底租,如規定最少交100萬;第二種是拆帳,如要交相等12%營業額的租金,即租戶做1,000萬生意,就要交120萬租。」
若租戶生意不佳,約滿時業主就會另覓賺錢能力較高、能在拆帳條款下交更高租金的租客,「所以舖頭常常每3年就要搬,又要花錢裝修。」
零售管理協會主席麥瑞琼慨歎,不止小商戶,大型連鎖店都會因難抵加租,約滿後要遷往較差的舖位,「舖位供求嚴重失衡,都由業主主宰!」麥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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