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讀者反映,日前中午時分,駕駛電單車途經涼水街時,發現前方塞車,逐漸駛近時發現前方有一輛汽車打開車門,但車內無人。初時以為發生突發事件,最後才發現一名女子由附近一大廈徐徐步出,並登車離開。
雖然未知女子此舉所為何事,但其行為已嚴重影響交通,若不幸發生火警或意外事故,其自私行為更會阻礙消防救援車輛通行,影響救援,後果可能很嚴重。讀者明白本澳泊位不足,但駕駛者絕不能以此為藉口,隨意在大街停車。認為當局對嚴重阻塞交通的違法行為檢控絕不能手軟,必須加派交通警員巡查“趕車”,維持車道暢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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