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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澳門新聞] 議員促增知情參與權 [打印本頁]

作者: jose1057    時間: 2013-2-6 07:54     標題: 議員促增知情參與權


     【本報消息】千呼萬喚始出來的《土地法》修訂案、《城市規劃法》,昨在爭議聲中獲立法會全體會議一般性通過,議員冀兩大法在八月中會期結束前完成立法程序,打破現時土地批給、置換、轉讓等層層迷霧,約束官員無限大的自由裁量權,增加社會知情權、參與度,實現居民對城市建設應有的話語權。議員關翠杏昨以棄權票向政府施壓,要求總體規劃要經立法會審批;議員馮志強促官員公平、公正,要對得住澳門人。運輸工務司司長劉仕堯認同,政府權力必須適度、必須制約,以堵塞現時漏洞。

    批官員話點就點
    《土地法》三十年未大修,“城市法”缺位,近年土地批給迷霧滿佈,“賤價批地”、“官商勾結”、“利益輸送”、“囤積土地”及肆意挖山等指責、疑雲無日無之,社會冀兩法早日出台,遏止亂象。
    當局聲稱兩法案已匯聚多場諮詢意見,草擬經年,不過發言議員多不滿意,在歷時兩日、六個多小時的一般性審議中,猛力批評現時亂象,皆因官員話點就點,容易濫權,社會無從得知,無從參與,指兩法案未滿足社會訴求,質疑何為公共利益,政府如何行使裁量權免公開投地?相關委員會組成如何增加公衆參與?
    質法案仍留尾巴
    馮志強指出,有政治據位人、香港房地產商人過去獲得大量土地,手握大量豪宅,議員多感不公,不滿官員權力過大。他批評《土地法》修訂案舊酒新瓶,原則模糊、“搵笨”。強調澳門土地應屬澳門人,任何人都無權裁判給誰。有居民才有政府,人人都要受約束,質疑法案仍留諸多尾巴、後門。
    劉仕堯回應稱,如政府有自由裁量權,可以公共利益免招標批地,政府權力必須適度及有制約。冀與立法會細則性討論法案時完善法案,回應社會訴求。他回應“城規法”提問時亦指出,社會想知道未來發展,有否參與權,透過“城規法”增知情權、參與權,相信可逐步減少社會怨氣及爭拗。
    不滿官裁量權大
    關翠杏討論“城規法”稱,澳門一直有城市規劃,但沒有制訂、修訂程序,社會不滿官員裁量權太大,隨時改動,尤其回歸後有些城規難以接受。雖然“城規法”設立了不少機制,但全由行政法規訂定,包括最後、最關鍵的總體規劃,立法會除立法外毫無角色,無法接受。議員林香生亦力撑關翠杏,“最後你畀個圖我睇吓,我都過癮下啦!都知道點呀!”
    雖然劉仕堯回應指政府過去已主動就一些重要規劃向立法會解釋、討論,不過關翠杏未接受解釋,指“城規法”關鍵是程序公正,城規會只是諮詢性質,城規最終都由政府訂定。強調立法會必須有權審議、通過總體規劃。議員吳國昌受訪時指出,雖然不少國家、地區的整體規劃都由政府拍板,但由立法會審議整體規劃亦可以,不過政府立場強硬。
    最後關翠杏及高天賜對“城規法”投棄權票,法案終在十九票贊成、兩票棄權下通過。《土地法》修訂案則以廿二票贊成、兩票反對及一票棄權通過。因兩法案爭議甚大,預計細則性討論時各議員將繼續角力,使出渾身解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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