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工作之便共盜35萬
莊荷偷籌碼又兩宗
【本報消息】兩名男莊荷涉乘工作之便偷取籌碼,一名同黨涉協助疑犯將籌碼換成現金,三人同被司警拘捕,均以公務上侵佔罪起訴。兩案賊贓悉數起回,案件移送檢察院偵辦。
莊荷姓林,廿三歲,本澳居民;同黨姓許,廿三歲,外勞,酒店員工。
本月四日,駐守新口岸某賭場的司警接報有莊荷涉嫌偷籌碼,派員到場調查。賭場方面稱,在點算賭檯籌碼時,發現有籌碼失去。翻查閉路電視錄影,發現林在當值時偷去兩個面值十萬元的籌碼,再彎腰將籌碼藏於鞋內帶走。
司警拘捕涉案的林及許,相信許協助將籌碼兌換成現金,在林的住所搜獲三十萬元現金。經查問,林否認偷籌碼,藏在家中款項是早前賭博贏得;許承認於上月和本月,先後兩次為林將三個面值十萬元的籌碼兌換成現金,合共獲得五千元報酬。
另案莊荷姓陳,廿二歲,本澳居民。本月五日清晨六時,司警接獲氹仔某賭場報案有莊荷涉嫌偷取籌碼,派員到場調查。
賭場方面稱監控人員發現陳在當值時偷去五個面值一萬元的籌碼,藏於衣領及腰間帶走,通知保安員截查陳,再報案處理。經查問,陳承認偷籌碼。司警在陳身上起回賊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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